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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征收力度创新征管措施

更新时间:2017-12-09 12:38:46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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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讯. 6月16日,全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征管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宣读了《张家界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听取了2010年文化事业建设费征管工作报告,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肖凌之出席会议
  近三年来,我市通过加大征管力度、完善征管制度、规范征管行为,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取得了扎实的成效,收入任务由2008年的80万元,增加到了2010年的145万元;实际完成由2008年的88万元,增加到了2010年的178万元,实现了收入翻番。
  按照新出台的《张家界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凡在我市境内经营各种营业性歌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等娱乐场所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按其营业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广告媒体单位以及户外广告经营单位,按其营业收入的3%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市级征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省30%:市70%的比例分享,区县级征收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省30%:市20%:区县50%的比例分享。《办法》还规定了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支出范围等其他内容。
  肖凌之指出,进一步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费征管工作是建设“文明张家界”的现实需要,也是各级财税部门的职责所在。他强调,要切实加大征收力度,加强宏观分析和征管考核,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按照《张家界文化事业建设费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规范管理和使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和舆论宣传,积极创新征管措施,努力壮大收入规模,营造良好氛围,为文化事业建设费征管工作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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