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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最低可报比例最高永定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严而有绩
更新时间:2017-12-09 13:09:48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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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讯 2009年,永定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大力推行“三四五六”工作机制,维护参合农民切身利益,切实提高新农合资金运行效益。该区次均住院费用全市最低,可报费用比例却是全市最高。严把三关。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严把“入院关”“补偿关”“用药关”。明确住院标准,对于工作时间内不在院在床病人、门诊输液病人、症状与诊断不相符及诊断与用药不相符的病人均视为门诊病人;严格补偿审核,仔细核查是否按照《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补偿,重点审查补偿项目和收费标准,防止擅自扩大补助范围和超标收费,同时加强意外伤害的补偿认定;严格用药标准,对目录外用药一律不予认可,提倡使用一线药、基础药,合理控制药价。 严控四项指标。根据各个定点医疗机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次均费用、日均费用、可报费用比例、自费药品比例四项指标。每月按四项费用指标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监测,超标部分一律扣除。 坚持五个提高。提高参合率,2009年全区已达87%;提高受益率,2009年住院补偿率达40%;提高新农合服务能力,全年开展不少于6次的新农合业务培训,普遍推行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基金运行效益,严格审核、强化稽查,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资金安全保障水平,坚持三级公示、量化考核、调查回访制度,建立科学监督机制。 履行六条约定。与各定点医疗机构约定:凡挂床住院的,除不认可外还要按稽查时住院人数按比例扣除当月补偿款;病床使用率超过100%的,超过部分予以扣除;治疗费用较低的,除病情不稳定需留观、急重症及死亡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作门诊补偿;凡住院时不收预交款的、出院时抵账的、预收款未入账的一律拒付;目录外病种、住院未实行床头卡和输液卡及输液卡不完善的一律不予补偿;凡没有自费药品告知书或告知书没有患者签字的均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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