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资讯

我市大幅提高工伤职工待遇

更新时间:2018-03-19 12:55:00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张家界旅游网 公众微信号 张家界讯. 日前,笔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据了解,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2010年12月31日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已享受伤残津贴的在职工伤人员调整增加伤残津贴。符合以上调整增加伤残津贴范围的工伤人员,其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40元。本次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2010年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到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从2011年1月1日起,对2010年12月31日前已认定为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仍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并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调整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范围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其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56元。
     
张家界旅游网

  免责声明:除来源有署名为特定的作者稿件外,本文为张家界旅游网编辑或转载稿件,内容与相关报社等媒体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分享到:

复制本文地址 收藏 打印文章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