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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四项举措关爱救助孤儿

更新时间:2017-12-09 12:37:21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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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武陵源站7月7日讯(通讯员 于园)7月7日,从武陵源区民政部门获悉,全区孤残儿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四项举措,确保区内37名孤儿的医疗、教育、就业等合法权益全部得到保障。
  武陵源区总人口5.1万,其中孤儿37人(全部为散居孤儿),区福利中心原有2名集中供养孤儿已被收养,准孤儿65人。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民政、财政、公安、法院、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孤残儿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全区孤儿保障工作。
  一是将孤儿纳入社会救助体系,落实生活医疗保障。近几年来,依照上级要求,对福利院、敬老院集中养育的孤儿,予以重点救助,将他们纳入五保供养系统,每人每年享受补助金达3000多元,对于散居孤儿,将他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系统,享受城镇低保或农村低保待遇,落实了孤儿的生活保障。并将他们纳入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适当提高救助水平,落实了孤儿医疗保障。
  二是落实孤儿的教育保障。重视孤儿学习成长,和区教育部门搞好衔接,直接免去孤儿在校餐宿、课本等多种费用,对于在区外读书的孤儿,区乡两级给予现金补助,例如中湖乡鱼泉峪村的赵运才,在市民中读高中我们对他的学费和生活费都给予了帮助,村里也给予了救助。
  三是加强孤儿就业、住房保障。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免费职业介绍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孤儿成年后优先安排到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对于成年后自主创业的孤儿,给予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居住在农村的无房(危房)孤儿,纳入建房计划优先予以资助。如协合乡2010年来为9名孤儿家庭修建了房屋26间,920平方米,总投资6.5万元。对于居住在城市的孤儿成年后,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
  四是依法保障孤儿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孤儿的人身、财产权利,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孤儿提供法律服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孤独依法提供法律援助。严厉打击查处拐卖孤儿、遗弃婴儿和儿童的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公民私自收养弃婴和儿童的行为。加大对监护人的帮扶和指导力度,对于亲属抚养,民政局与监护人签订指导养育协议。
  责任编辑:邓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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