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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燃气店员工使用明火取暖被拘留

更新时间:2018-03-19 12:51:18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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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界讯. 原本只想生个火取取暖,不料却把自己给送进了拘留所。近日,慈利县某燃气店一名员工因缺乏消防法律知识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慈利消防大队执法人员在该县零阳镇百江燃气老爷分店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员工张某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规使用明火进行取暖,且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制止了这名员工的违法行为,并对他进行传唤问话。
  根据2009年5月正式实施的新《消防法》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慈利消防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对张某实施了行政拘留一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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