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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诚信单位评定有“法”可依
更新时间:2017-12-09 12:56:20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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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讯8月5日,《 张家界市“质量诚信单位”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该《办法》由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联合制定并下发。《办法》共分为六大部分,范围覆盖了生产企业、购物场所及酒店。《办法》的出台,给质量诚信单位的评定及后续监管工作提供了科学标尺,质量诚信单位评定管理工作将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办法》的实施,必将对我市积极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满意在张家界”活动,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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