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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明确

更新时间:2017-12-09 12:45:30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张家界旅游网 公众微信号 张家界讯. 新学期开学在即,我市2011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标准日前出台。标准规定,从今年春季起停止收取“高中卫星远程教育收费”,严禁强制学生订购校服、在校住宿和就餐,严禁各学校按学期向学生预收伙食费。
标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和学生必需的作业本费外,不另收其他任何费用。学校收取学生伙食费实行“保本不盈利”的原则,学生的伙食费标准由当地物价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在不高于2010年秋季收费标准的原则下从紧核定。
标准规定,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仍按上学期收费标准执行,即省级示范性高中1000元、市级示范高中800元、农村高中550元。省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收取,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择校费不得跨学期预收,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其收取学费。..
对于学前教育,标准规定,公办幼儿园日托生保育费每生每月指导性标准为:省级示范园450元、市级示范园380元、县级示范园280元、标准园240元、简易园100元,按此标准最高上浮不能超过30%,下浮不限。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物价等相关职能部门将重点整治学校食堂随意扩大伙食费支出范围、挤占或克扣学生伙食费的行为。开学后,各学校会在收费公示栏公示相关具体收费内容,若发现乱收费现象,可以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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