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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环境是关键的软实力

更新时间:2017-12-09 12:33:26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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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省委、省政府根据科学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和社会环境的新变化,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湖南”的战略任务,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专门审议通过了《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目前,“法治湖南”建设正在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和共为,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抓法治建设也是抓发展
去年,根据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湖南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湖南”的战略任务。“法治湖南”的提出,标志着我省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抓“法治湖南”建设,就是抓湖南发展的软环境。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无论是坚持以人为本,还是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需要以法治来保障。省委、省政府反复强调,抓“法治湖南”建设,就是抓发展的软环境,就是抓发展的长远竞争力。要把法治建设作为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努力争创科学发展的法治优势。
——抓“法治湖南”建设,就是抓湖南发展的新形象。打造“法治湖南”新名片,就是打造湖南发展新形象。建设“法治湖南”,可以增强政府自我约束,创造经济宏观运行的良好环境,展示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可以规范政府机关行为,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展示透明政府良好形象;可以增强群众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展示服务政府的良好形象。正因为这样,省委、省政府反复强调,抓“法治湖南”建设,就是抓党的先进性建设,就是抓政府形象建设。要把法治建设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水平的一件大事来抓,努力树立湖南发展的新形象。
——抓“法治湖南”建设,就是抓湖南发展的新动力。在当前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情况下,抓“法治湖南”建设,能更好地依法化解各种利益矛盾,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能更好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以法治手段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正因为这样,省委、省政府反复强调,抓“法治湖南”建设,就是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就是抓社会管理创新,就是抓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把法治建设作为加强社会建设,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一件大事来抓,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

切实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的主要任务
为了把“法治湖南”建设的任务落到实处,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了“法治湖南”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指导思想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完善立法、加强执法、深入普法、强化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人守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地方性法规规章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公共权力运行规范,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经济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在实践中,全省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法制统一、公平公正公开、改革创新与循序推进的基本原则,着力抓了四项主要工作。
——着力抓好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省委强调,要把依法执政作为“法治湖南”建设的核心来抓,努力做到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的统一。在实践中,注重改革和完善党委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从制度与程序上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注重改革和完善党委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事项,推行和完善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使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推进党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注重完善省委领导地方立法制度和机制,支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注重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和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制度,确保党委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着力抓好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建设现代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我省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法治湖南”建设的重点来抓。在实践中,注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限,加快推进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制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注重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注重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注重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坚持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加强电子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
——着力抓好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公平正义精神在司法活动中的体现。因此,我省坚持把公正司法作为“法治湖南”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在实践中,注重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以程序公正为基础,制定科学合理的司法工作规范,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司法工作机制;注重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实行“阳光司法”,进一步完善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制度,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廉洁;注重强化司法活动法律监督,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防止和纠正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问题的发生。
——着力抓好培育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体现,是法治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因此,我省坚持把大力培育法治文化作为“法治湖南”建设的基础工作来抓。在实践中,注重通过开展全民普法、 “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湖南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等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公民法治意识,在全省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注重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等各种场所,采取各级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注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加强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和设施建设,加强高校法学学科专业建设,培育和宣传法治文化。

打一场“法治湖南”建设的整体战
“法治湖南”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省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努力。为了推动“法治湖南”建设深入持久开展,使“法治湖南”建设形成合力、形成机制、形成声势,省委、省政府要求,打一场“法治湖南”建设的整体战。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法治湖南”建设的保障体系。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保障。为此,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形成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在实践中,注意做到“三个健全”:健全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考核体系。
——制定工作规划,确定“法治湖南”建设的目标任务。法治要前行,规划要先行。为此,省委、省政府要求,要打好“法治湖南”建设的整体战,必须首先制定科学的“作战计划”,明确任务和目标。在实际工作中,着力推出“三个文件”,即2011年5月出台《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5月出台《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2011年7月,出台《法治湖南建设纲要》。
——推进民主建设,筑牢“法治湖南”建设的政治基础。民主政治建设是有效调动各方面力量投身“法治湖南”建设的重要前提。为此,省委、省政府要求,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实践中,努力把握“三个方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加强队伍建设,形成“法治湖南”建设的人才保障。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法治队伍,是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为此,省委、省政府强调,要按照合格、公正、文明的要求,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治观念和业务能力;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队伍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精通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
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法治湖南”建设契合了湖南实际,反映了人民愿望,顺应了时代要求。只要全省上下坚持不懈,扎实推进湖南法治环境这一关键的软实力一定会越来越强,必将更加有力地推动湖南科学发展、富民强省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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