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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系列讲座之一:何谓融资融券?

更新时间:2017-12-09 12:38:33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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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融资融券交易从2010年3月31日正式拉开帷幕起,在证券市场迅速崛起,逐渐受到投资者的青睐。 融资融券交易是海外证券市场普遍实施的一项成熟的交易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功能,为投资者和券商提供了新的盈利模式,因此,作为市场基础建设的完善之举,融资融券的推出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对于国内许多普通投资者来说,融资融券仍然是一个陌生的事物。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因此,我们中信建投证券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些融资融券的小常识,供广大投资者参考。
一、什么是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信用交易,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通俗地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卖,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券商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投资者在偿还借贷的资金、证券及利息、费用,并扣除自己的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即为投资收益(盈利)。
二、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的区别。
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在许多方面有较大的区别,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保证金要求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须提交100%的保证金,即买入证券须事先存入足额的资金,卖出证券须事先持有足额的证券。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投资者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进行保证金一定倍数的买空卖空交易,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并在高位卖出证券后归还借款;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并在低位买入证券归还。
2、法律关系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一并作为担保物。
3、风险承担和交易权利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几乎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投资者只能在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内买卖证券,这些证券一般流动性较大、波动性相对较小、不易被操纵。
详细内容参见:中信建投证券网站“108学苑”: http://www.csc108.com/service/SchoolIndex.html

作者简介:
张倩,理财规划师。
毕业于中南大学商学院。
执业证书号:S14401100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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