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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动员会在武陵源区召开

更新时间:2017-12-09 12:34:10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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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武陵源站8月17日讯(记者 邓道理)8月17日,全省.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动员会在张家界武陵源区国宾酒店召开,湖南省人大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政法委书记李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及全省各市州委组织部、民政局、司法局负责人近200名代表参加会议。在当天的动员会上,张家界武陵源区等14个县(市、区)被列为全省.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首批创建单位。
  李江在动员会上指出,开展全省.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和建设法治湖南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效方法,是提高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基础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的有力抓手。他要求,全省上下要深刻认识.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基层法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把握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内涵要求,切实提高开展基层法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切实保证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李江强调,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既是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相对周期较长的工作,需要常抓不懈,稳步推进,各市州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和即将出台的全省.六五.普法规划为抓手,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省区域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富民强省和法治湖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当天的动员会上,省司法厅、民政厅负责人先后宣读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湘治省办发【2011】13号)和关于表彰全省第五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张家界市、长沙市开福区、资兴市、张家界武陵源区四个单位作了全省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经验交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代表首批创建单位作表态发言。期间,与会代表还深入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吴家峪社区、索溪峪土家族乡喻家嘴社区、索溪峪土家族乡双峰村等社区(村)法治工作站进行现场观摩学习。
  全省.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于今年6月下旬启动,以两年为一个创建周期,采取推荐定点、动员启动、跟踪指导、考核表彰、动态管理的程序进行。省里成立由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全省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各市州相应成立全省基层法治示范县创建活动指导小组,根据各地实际全面部署基层法治工作,组织开展对创建单位的推荐及日常指导工作。
  另外从全省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方案获悉,创建活动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按章办事、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创.等五个基本原则,力争在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基层社会矛盾化解、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等五个方面做好示范。方案还对创建主要任务按照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进行了分解,对创建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
  参加全省.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动员会或现场观摩的张家界市领导有胡伯俊、赵小明、范运田、陈美林、胡建国、李常光、袁晓天等,武陵源区领导有陈红日、许忠亮、谢贵湘等。

 

 

 

责任编辑:邓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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