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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实施《通道侗族自治县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 对旅游产业开发功臣给予重奖

更新时间:2018-03-19 13:54:02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张家界旅游网 公众微信号 .. 6 月2 日,通道对32个2009 年度旅游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分别给予2000 元重奖。同时,正式实施《通道侗族自治县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对旅游产业开发功臣给予重奖。

.. 为进一步扶持旅游产业发展,改善和优化旅游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投资旅游产业,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该县制定出台了《扶持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 规定对获得国家3A、4A、5A 级的旅游景区, 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 万元、10万元、20 万元奖励; 对每年组织游客进入通道住宿一晚且浏览2 个以上景区的旅行社, 游客人数达到2000—5000 人、5000—10000 人、10000 人以上的,分别按每人5 元、6 元、7 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组织游客达300 人以上的旅游专列( 或者大型旅游团队)到通道过夜且浏览2 个以上景区,每列( 团) 奖励3000 元, 该团人数不再计入年终奖励人数;对评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酒店( 宾馆) 的, 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 万元、10 万元、20 万元;对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商品,注册自己的商标并通过ISO900 认证的, 给予一次性2 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名牌旅游商品称号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 万元、1 万元;对旅游部门规划确认的,在景区景点或者旅游线路沿途新建的旅游商品专卖店,营业面积200 平方米( 不含停车场) 以上,停车位10 个以上的,给予每家一次性奖励2 万元。同时,对申请旅游车队,交通、运管等部门优先办理审批手续,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下限标准收取;对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用电、用水实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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