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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汇报全市《老年法》贯彻实施情况我市养老保障体系日臻完善

更新时间:2017-12-09 12:42:05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张家界旅游网 公众微信号 张家界讯. 4月6日,市政府向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汇报了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贯彻实施情况。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杜芳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桦,老同志谷中山等参加了会议
1996年,《老年法》颁布实施,当年我市便进入了老龄化地区。截至2010年9月30日,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47365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84%,比全省高出1.04个百分点,较全国高出2.34个百分点。 为全面贯彻《老年法》,市政府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责任,保证经费投入。2008年以来,先后投入涉老资金4600余万元,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为加强法律宣传,落实维权责任,全市建立了老年维权组织网络,公安、法院及涉老系统加大了老年维权力度,老年人优待工作扎实开展。“十一五”期间,我市以养医为重点,养老保障体系日臻完善,累计发放养老金8.97亿元,养老金发放率为100%。到目前为止,全市已为111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费60.84万元。市政府还积极搭建为老服务平台,倡导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目前全市两所老年公寓已全面竣工,乡镇敬老院建设增加至97所,市老年大学已于2008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2011年,全市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维权工作机制和维权服务网络,加大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加强各级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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