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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今冬征兵工作安排和有关政策规定答记者问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冬季征兵命令》,我市今冬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日前,市委常委、军分区司令员、市征兵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高元大校接受了记者采访。 另外,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刚刚议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新调整的政策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参照城乡人均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12000元的标准发放;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每户每年不低于4500元的标准发放,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政府给予10000元左右的一次性奖励。二是深化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每年公安、司法和专武干部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报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三是加大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力度。各级要按照《兵役法》及现行政策积极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特别是要重点招录四类退役士兵:①服役12年以上转业士官;②荣立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士兵;③因战因公5-8级伤残退役士兵;④烈士子女。市州人才交流中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复退军人专场招聘会。鼓励农村籍退伍义务兵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四是全面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严格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年28个县(市、区)试点的基础上,明年全面铺开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全省所有城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都可申请免费参加3个月至2年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五是加大拒绝服兵役处罚力度。凡拒绝、逃避服兵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处罚规定为:罚款500至3000元;2年内不准参加升学考试、不准参加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员工招聘;各级党团组织不予批准办理和接纳其为党团员。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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