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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严格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审批管理

更新时间:2018-03-19 12:43:44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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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陵源公众信息网4月9日讯(记者 杜修庆)4月9日,记者从区政府办获悉,凡在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含地下空间开发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含人防部门)或者个人不得批准免建、少建、缓建防空地下室或者降低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必须依法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人防工程建设义务,不打折扣。

  根据《张家界武陵源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人防审批和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人防部门将全程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组织的预审、评审、验收工作,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报建审批、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之前,都必须依法落实人防审批。未经人防部门审批的工程项目,发展和改革部门一律不予立项,规划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人防部门还将核定人民防空工程的战时功能、防护级别、建设规模和布局;负责人民防空工程防护部分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质量认可。加强对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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