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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集中检查月”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3-19 13:55:41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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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旅[2010]20号.

【**】

张家界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集中检查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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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处)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根据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和我市开展.平安满意在张家界.专项活动的统一安排,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对旅游市场开展专项检查,即.旅游市场集中检查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张家界市旅游市场集中检查月.活动领导小组,市旅游局丁云勇局长任组长,周泽猛副局长、周芳副局长、覃章任主席、汪涌所长任副组长,旅行社管理科、饭店管理科、景区管理科、导游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质监所、信息中心及各区县(处)旅游局、市旅游协会各专业分会为成员单位。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统一协调.旅游市场集中检查月.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集中检查的时间

  2010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具体安排如下:

  1、5月10日前各旅行社做好自查,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

  2、5月30日前组织人员现场检查,检查旅游团队档案资料。

  3、6月10日前集中交办、公开处理结果。

  三、集中检查的工作重点

  1、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使用模糊语言、虚假广告等问题。

  2、旅游服务网点的设立情况。

  3、旅行社质监机构,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情况。

  4、旅游饭店擅自使用星级标志、虚假宣传等问题。

  5、导游人员擅自改变旅游行程等问题。

  四、集中检查的方式

  1、查阅旅行社团队接待档案。

  2、查阅旅行社与合作经营单位的合同签订情况。

  3、检查旅行社服务网点的设立情况。

  4、现场检查旅游饭店的宣传资料。

  5、现场检查导游的执业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各旅行社要做好宣传发动,按照《旅行社条例》、《湖南省旅游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旅游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落实到位。

  2、各区、县(处)旅游质监所的工作人员在.旅游市场集中检查月.活动期间,服从统一调度,集中检查。

  3、检查结果在媒体上公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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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编辑:旅行张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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