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

法院诉讼文书并无电话送达形式

更新时间:2018-03-19 12:23:17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张家界旅游网 公众微信号

电话诈骗又现新招,11月 4日,家住官黎坪的朱女士接到一个“法院”电话,电话中有人自称为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的服务电话,称朱女士有一张法院传票需要领取,如果不按时领取,就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有疑问可以按9转人工服务。电话在按了9之后,转接给了一名女子。

可疑电话称女子被工行起诉
  随后,女子向朱女士索要了身份证号码,并告知她有一张沧浪区工商银行提出的诉讼传票,内容为朱女士在今年7月透支了12655元,逾期未归还,9月,沧浪区工商银行将其告上法庭。朱女士疑惑地报出其身份证,该女子几秒钟后回应称,银行已经起诉你,请你在下午5点前领取传票,须准备诉讼费,否则后果自负,对方一连重复了3个“后果自负”。
  为了准确起见,朱女士首先想到与工行核实,未等对方说完,朱女士挂了电话,并拨打了工商银行的服务号码,工商银行告知其并未在任何地方消费12655元,工行也并未将其起诉。朱女士意识到自己上当后,立即向永定区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诉讼文书并无电话送达形式
  记者从永定区公安分局了解到,连日来,公安机关接到数起群众举报,称有电话以法院名义告知其有案件在法院审理或执行,通知其来法院领取传票,否则除需缴纳滞纳金外,还要对所产生的后果自负等等。
  据公安机关反映的情况,报案群众接到此类电话一般为语音电话,号码多以“000”“00”开头。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电话录音,称“你在市中级法院有传票,请前来领取”,并提示按“9”进行具体咨询,如果群众按提示操作,就会转至人工服务,对方会声称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官司,需要立即前往领取传票,如须延期执行要交纳一定保证金;另一种为人声,自称是市中级法院法官,要求其在指定时间之前领取传票,否则将强制执行,并要求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如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等。其实这些都是骗局。
  据永定区法院负责人介绍,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有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和公告送达、转交送达等六种方式,并无电话送达形式,而且一般都会采用书面形式。如有特殊情况,即使有可能通过电话(办公电话)通知当事人领取传票,也会在电话中告知案件的经办庭室(局)、经办法官姓名、对方当事人情况、纠纷性质、领取的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不可能在电话中询问银行卡号、存款金额等与开庭审案等无关的信息。另外,交纳诉讼费的方式只有一种,即向预交诉讼费(一审诉讼费、上诉费)通知书里写明的受案法院开户银行账号交纳。
  为此,永定区公安分局民警郑重提醒市民,如遇到类似情况,请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千万不要透露自己的个人身份证、银行账户密码等信息,或是往他人银行账户上汇款,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应立即报警,配合公安机关了解案情,早日将不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张家界旅游网

  免责声明:除来源有署名为特定的作者稿件外,本文为张家界旅游网编辑或转载稿件,内容与相关报社等媒体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分享到:

复制本文地址 收藏 打印文章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