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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让不诚信者无利

更新时间:2018-03-19 12:25:57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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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诚信缺失引发了社会的诚信危机:讨不到工钱的农民工爬上塔吊轻生,遭遇的是诚信危机;将路边伤者送医救治的热心人被指为肇事人,遭遇的是诚信危机;老年人参加免费体检却被诱导破费进补,遭遇的是诚信危机;大学生毕业注册却发现此名另有他人,遭遇的还是诚信危机;从“桥垮垮”到“楼歪歪”,从矿难瞒报到问责推诿,从“枪手”论文到“红包”批评,从拍卖拒保真到文物假鉴定……“还有什么是真的”已成为人们的“日常之问”。也就是说,当下的诚信缺失已经引发了社会的信任危机,我们需要在社会管理视野中来思考当下的诚信建设。

  一、个体的道德失范已不再是“个人品质”的问题,遭遇诚信缺失的大众不仅希求个体良知的守望,更企盼社会良序的构建。

  毫无疑问,致诚守信是人所遵从的善行之一,而扬善抑恶又是社会伦理的正义之基。就绝大部分个体而言,面对数千年的民族伦理积淀,同时又置身数亿民众的社会道德审视,自然是辨善恶、知荣耻的。古语云“衣食足而知荣辱”,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我国当前经济活动中的诚信缺失,并非发生在“足衣食”的层面,而是“牟暴利”的欲念所致。还值得注意的是,本来应当是改善民生的经济活动,由于诚信缺失却产生了糟践民生的后果。事实上,经济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本身就不可能不履行社会伦理。那种只“趋利”不“扬善”的行为自古便被唤作“为富不仁”,凡“为富不仁”者的结局只能是“损人害己”——一如添加三聚氰胺的“三鹿”和含有瘦肉精的“双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许多学者才指出“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诚信缺失不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
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诚信缺失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一方面是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基本的民生状况,一方面还因为其他社会活动中的诚信缺失往往也有着“经济”的盘算。在经济的“利害”算计和伦理的“善恶”选择之间,我们需要个体良知的守望,更需要社会良序的构建。

二、诚信缺失实际上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向社会管理提出的新课题。社会管理视野中的诚信建设需要综合治理。

  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特别强调:“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毫无疑问,诚信建设也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社会管理视野中的诚信建设需要综合治理。
  我们注意到,诚信缺失的受害者往往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遭损受害后往往是被骗无奈且求助无门,原因在于不少诚信缺失原本就是恶意行骗,是躲避社会监管,蒙骗社会大众;我们还注意到,诚信缺失的受害者往往易产生对社会的信任危机,这不仅会影响到人们对“诚信”这一良知的守望,还会影响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先人后己、舍身取义等等社会道德的自觉。
  我们说社会管理视野中的诚信建设需要综合治理,首先是要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加强政府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的规范与管理,强调建立社会良序对于个体良知的守望和激扬作用,“不让诚信者吃亏”和“让不诚信者无利”成为社会生活的常态。其次,在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同时,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特别是要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作用,不仅要让诚信缺失中的获利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要让其“掬起清泉洗自己的心”。第三,诚信建设还要格外关注精神的倡导和榜样的引领,要将个体诚信度与社会公信力的建设结合起来,要让诚信者有光彩有作为,要把“诚信”从道德操守提升为信念坚守。也只有在社会管理的综合治理中,诚信建设才会有较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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