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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终于有了规定

更新时间:2018-03-19 12:30:29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张家界旅游网 公众微信号 记者28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违规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者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罚款。
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表示,据估算,每年我国仅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五类产品的废弃量就达两、三千万台。过去一些地方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原始落后方式非法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对大气、土壤和水体造成严重污染。
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对其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并建立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条例规定,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擅自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活动的,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查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为此,环境保护部要求,各地要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对弄虚作假、污染环境、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处理企业,要予以惩处;对非法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信息等。
.................................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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