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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残联组织首起涉残辩护

更新时间:2018-03-19 12:33:29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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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永定区残联维权部为许某某、李某某、陈某某、杨某某涉嫌抢夺一案组织了刑事辩护,永定区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对许某某判处有期徒刑3年,对李某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陈某某有期徒刑1年,对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现已释放。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许某某、李某某、杨某某均系聋哑人。今年4月6日9时许,被告4人在市城区解放路“一品乐”附近的公路上,抢走受害人舒某放在副驾驶座椅上的手提包。被抢走的手提包内装有现金11000余元。另外,4名嫌疑人分别在4月8日和4月9日在市城区不同的地方,抢劫驾车人张某某1000多元和驾车人丁某某100多元。
  永定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永定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此案后,因被告人均系聋哑人,便发函请求永定区残联聘请手语翻译,并要求永定区残联分别为上述4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永定区残联收悉法院的函后,得知此案案情大且人员多,随即安排残联的法律顾问田胜华办理此案,并请求市特殊教育学校陈蕊老师做本案的手语翻译。8月9日上午,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为上述4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当天下午接受指派的4名辩护人与手语翻译一道在看守所分别会见了4名被告人,耐心听取了各名被告人的陈述,随即在法院复印、查阅卷宗,对该案进行认真分析,仔细研究,形成了辩护意见。
  法院宣判后,4名被告人均服判决,他们的家属对残联指定的援助律师的辛勤工作表示十分感谢,杨某某当即写了“我因犯抢夺罪,残联法律援助中心为我辩护,我对判决结果很满意,谢谢田胜华的辛苦工作”的感激之言。这是永定区残联首起组织的涉残刑事辩护,今后,他们将制定长效机制,搞好涉残法律援助,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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