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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法院努力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更新时间:2018-03-19 12:33:15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张家界旅游网 公众微信号 慈利法院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以来,坚持在“惩罚”、“教育”的基础上做好“三个延伸”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刑事法庭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将惩罚犯罪与矫治罪犯、预防犯罪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的审理机制。今年1-8月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8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降低了30%和46.6%。本年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违法案件。
慈利法院在受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时,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特点,从做思想教育工作入手,使其认清自己犯罪对社会和家庭所造成的危害,启发他们的良知,提高认识,树立改邪归正的决心和信心。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和后果,正确适用刑罚,做到量刑适当,罚当其罪,从而更有效地激励他们改过自新。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被告人在他们认清错误决心悔改的同时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使量刑有利于青少年被告人的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考虑到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监禁刑的负面影响要远远大于成年人,适用了监禁刑就可能对其以后的升学、就业、婚姻、家庭带来不利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青少年被告人的家长有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能够落实的,适用非监禁刑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慈利法院坚决适用了缓刑。
为克服人员少案件多的困难,该院坚持做好“三个延伸”工作(即审前延伸、审后延伸、判后再延伸),在未成年人案件立案后,刑庭法官均要到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学校、居委会或村委会派出所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相关情况、生活环境、犯罪经过等,做到情况明,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挽救、教育。对适用非监禁刑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建立档案并及时回访,加强与适用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的联系,对未成年被告人在缓刑期间的学习、生活进行了解,对他们的思想状况及时把握并进行正确的引导。在他们就业和升学的时候给予一定帮助,使他们能够感受到政府的关心、社会的温暖,摆脱自卑心理,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社会和人生,鼓起勇气,更好地融入这个社会。如今年审理的朱某某等4人抢劫案件,朱某某是未成年人,由于不懂法律受人唆使进行犯罪活动,既是从犯,又是初犯。法庭审理后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在缓刑期间,慈利法院法官多次到朱某某家中回访了解情况和进行教育,并赠予其普法读物、书籍给其学习。通过法院法官的耐心教育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朱某某不仅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同时在村民发生争执的时候还可以用法律的规定进行劝解,在村民中获得了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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