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

见义勇为之前为何需先“拍照自保”

更新时间:2018-03-19 12:33:25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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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在江苏泰兴宣堡镇一个三岔路口,一辆货车撞翻一辆三轮车,一名老妇受伤倒地,李先生开车途经此地,和货车司机一起将老人抱上自己的车送医院抢救。李先生自称他救人前留了个“心眼”:他在现场救人前,先用自己的手机对现场进行了拍照,以证明车祸与自己无关。李先生表示,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他以后碰到紧急救人的事还会去做的。(9月6日《扬子晚报》)

对于李先生的行为 ,有网友表示,做十次好事,一次被讹就完了。也有网友渴望人际关系回归真诚。还有不少网友支持李先生拍照以被诬陷。当然,笔者注意到,更多人又拿南京彭宇案作对比。甚至干脆把李先生被迫拍照自保的原因归咎于彭宇案法官判案不公,造成的负面影响所致。在某种意义上讲,担心被诬陷实际上代表了大部分围观者的心态。
毋庸讳言,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见义不为、各扫门前雪的人确实存在,但这种人毕竟不能代表社会的主流。更不等于大家都认同这种做法,这种做法不仅不应被提倡,更应该受到谴责。看见老人因车祸受伤倒地,你忍心不伸出援手吗?如果大家宁可集体围观,绝不出手相救,自己伤害他人的嫌疑似乎就不存在了。但是人的道德良知又体现在哪里?在众多路人围观,并不缺乏目击证人的情况下,如果所有的人都不敢出手相救,那才真的是值得反思。
应该承认,作为一名途经此地的司机,救助车祸受伤者确实比较麻烦,做好事还存在反被诬陷的问题。当今社会确有人恩将仇报、“倒打一耙”,讹诈好人,彭宇案确实让人感到费解。还有人悲观地认为,“彭宇案”一纸判决,让中国的道德水平倒退了30年。但是我们在反思如何避免好人被诬陷,鼓励公众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同时,也不能因为有好人被诬陷,就忘记了自己的道德责任。对亟需救助的人不闻不问。试想:面对老妇因车祸受伤的现实,如果没有像李先生这样的善者主动见义勇为,伤者家属又该做何感想?他们以后又如何坦然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我们在物质文明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如果精神文明退步,道德灵魂家园荒芜,岂不可悲?
虽然一个李先生的道德帮扶力量不足以走出彭宇案的阴影,也改变不了舆论导向。李先生拍照自保还给这场见义勇为行动平添几分悲壮色彩。但是我们都有义务坚守道德底线,建设自己的灵魂家园。正如李先生所言,在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他以后碰到紧急救人的事还会去做。只有相信世上还是好人多。人人献出一份爱,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当然,要激活更多民众的向善之心,还需思考如何搭建人际信任平台。化解“好心没好报”的现实尴尬。对此,除了道德舆论层面的呼吁以外,我觉得“行善有奖”的物质激励和“讹诈有罚”的法律惩处也值得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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