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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灭门“葫芦案”嫌犯羁押10年未定生死

更新时间:2018-03-19 12:22:38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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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了3人,为什么不判我死刑?我要上诉……”2011年11月4日,听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后,来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男子原伟东和汤凤武,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失控呐喊。与他们一同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另外5人则刚刚被宣判无罪,算是为10年来的蒙冤画上了句号。
  案件源于10年前和15年前发生在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的两起灭门案。两起案件共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
  2000年12月23日16时,警方对案发现场勘查,税务局干部刘德成系生前被他人以钝器打击头部,造成闭合性颅脑损伤致死,而其妻子王俊玲、儿子刘根均为生前被他人以绳索勒颈,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当地警方将与刘德成家一道墙之隔的小吃部店主原伟东纳入视线。但经调查,案发时原伟东与同乡陈瑞武正在老家哈尔滨市呼兰区石人镇敖木村缴农业税。原伟东嫌疑遂被排除。
  9个月后,案件发生了转折。原伟东的同乡好友陈瑞武小舅子魏春江因盗窃被霸州警方抓获后供称:曾在2000年11月与原伟东(哈尔滨人)、陈瑞武(哈尔滨人)、杨洪义(霸州人)密谋抢劫刘德成家。于是上述3人被当地警方拘捕,随后魏春江被释放并人间蒸发。
  警方根据原伟东的口供牵出了原伟东的连桥尚志红(霸州人),说是尚志红受曾经恋人张月(化名,霸州人)所托花钱雇原伟东等人杀人。对此张月矢口否认。此外,警方在深挖犯罪工作过程中另有突破。警方称,原伟东还供认了自己和哈尔滨市木兰县人汤凤武是发生在胜芳镇的另一起灭门案的元凶。至此,发生在1995年11月29日的杨长林和两个儿子被杀案被当地警方“告破”。
  在这两起案件中,曾经有15人涉嫌犯罪被警方调查,其中7人被检方起诉。而在7人中有4人是分别来自哈尔滨市呼兰区和木兰县农村的农民工。如果说原伟东是犯罪嫌疑人当中的核心人物的话,除原之外的6人分别是,妻子李杰、好友陈瑞武、同乡汤凤武、连桥尚志红、好友杨洪义和尚志红前女友张月。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一审判处7名被告人中6人死刑,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有的事实不清”发回重审。原审被告人原伟东、杨洪义、尚志红先后在法庭上推翻原供,各被告人在作有罪供述时所供情节存在诸多矛盾,原审被告人陈瑞武始终不供述参与犯罪。随后李杰与张月在2003年被判无罪。检察机关坚持二人有罪,一直抗诉。
  重审时,廊坊市中院判处其中3人死刑、1人死刑缓期执行、1人无期、2人无罪,又被河北省高院以“有的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再次重审时廊坊市中院判处其中3人死刑、1人死刑缓期执行,1人无期。判决后,被告人仍然不服继续上诉。
  2009年5月14日,河北省高级法院终于不再“发回重审”,而是直接提审。这已经是河北省两级法院第6次对该案进行审理,5名犯罪嫌疑人羁押在霸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已经10年之久。
  10年间,先后共有18名律师参与过这场马拉松式的诉讼,他们来自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等地,一拨人进来,一拨人走了。70岁的吕宝祥律师常年旅居海外,为原伟东做无罪辩护的他无偿代理此案。几次庭审,他都专程从加拿大回国参加诉讼。
  参与本案诉讼的律师有个一致的认识:他们认为,就原伟东等人杀人案的基本案件事实是否有证据证明以及在证据的运用上,控辩双方存在严重分歧,分歧点多达28处,而卷内大小疑点更是“数不过来”。
  今年11月4日上午,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伟东等5人以及早被无罪释放、检方仍坚持抗诉的张月和李杰进行了宣判。
  审判长话音未落,被告人席上的汤凤武便大声喊道:“杀了3个人,为什么不判我死刑而是死缓?我要上诉!”

  旅居海外的吕宝祥律师于本月17日抵达北京。他说,他将继续“此案必翻”的承诺。
  原伟东、汤凤武,这两名哈尔滨农民工的生死路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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