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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18元购到过期土特产市工商局责成超市退一赔十

更新时间:2017-12-09 12:43:49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张家界旅游网 公众微信号 张家界讯 3月15日,湖南娄底的游客蒋先生向张家界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反映他们购买到过期食品。经过调查与调解,超市向游客退一赔十,并赔偿了误工费。
此前,来张家界旅游的蒋先生在市区某超市购买了张家界特产——合渣豆花粉,1.98元一袋,一共买了9袋,准备自己食用和赠送亲友。回到宾馆后,蒋先生发现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是2010年9月8日,产品已经过期了。蒋先生与商家协商无果,之后向市工商局12315投诉。
 .. 市工商部门12315执法人员经过调查,确认超市没有严格把关,向消费者销售了过期食品。经调解,超市最后退回申诉人购物款18元,并加倍赔偿申诉人180元和误工费3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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