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

误收假币后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8-03-19 12:36:24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张家界旅游网 公众微信号 如果你拿到了假币会怎么做?有人在网上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网友们众说纷纭。有人说想办法花掉,有人说直接烧了,有人说交给妈妈她有办法,也有人说收藏留着时刻提醒自己再不受骗。一人回答堪称经典:“我收到过一次50元的假币,一个出租车司机晚上趁着天黑找给我的,当时的心情很郁闷。 第一时间我就想到偷偷摸摸把它花掉,完了大不了稍稍自责内疚一下。 后来我又想,下一个收到这张假币的人也会很郁闷,又会偷偷摸摸把它花掉,说不定也会内疚一下;再下一个收到这张纸的人又会郁闷,又会做一件偷偷摸摸的事,可能又会内疚一次…… 就让所有的郁闷和内疚自责在我这里停止吧,我把这张纸烧掉了。”然而在为这经典回答暗自喝彩的同时,大家仍需弄清楚,某些看似无妨的行为是否违法,拿到假币后该如何抉择才是正确的选择。
假币可说是“历史悠久”,早在中国的宋朝开始发行正式纸币时,假币也开始涌现,宋高宗绍兴32年制定“伪造会子法”,涉案犯人处斩,举报者有赏。而在如今的中国大陆,制造假币最高也可判死刑。即便如此,仍然有不要命的“贪财鬼”为了实现自己的“发财梦”,大造假币,严重扰乱了经济秩序。还记得从2008年末到2009年初,全国各地惊现HD开头百元假币,事件一度震惊全国,弄得人心惶惶。假币的大量涌入,势必有大量没有练就“火眼金睛”之人受害,误收假币之后心情难免郁闷,于是如同上述,各种想法层出不穷。
总的归纳起来有三种。第一是收到假币后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而想办法利用各种途径花掉的行为。这里分两种情况,误收假币后并没有发现是假币而继续使用,在主观上没有故意行为,并不构成违法犯罪。而发现是假币后仍继续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特别巨大的构成犯罪,应当判刑并处罚金。这里有一个临界点,所谓的“数额较大”根据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是指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达到4000元以上的情形。然而未达到这一标准的人不必暗自庆幸,法不容情,不能因为你是受害者就允许采取非法手段弥补自己的损失,这种使用行为虽不构成犯罪,却仍属违法行为,仍要接受行政处罚。第二是收到假币后气愤难耐,将假币直接烧掉的行为。这里有人会有小小的疑问,烧假币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有人猜想是否会构成侮辱人民币罪,有人却认为假币只是如同一张纸,并不能算人民币,所以烧毁不会构成违法犯罪。对于这一点,要看情形而定了,对于一般情况下烧毁假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就是等同于烧纸,并不构成违法犯罪,若是在犯案过程中持有假币被发现而将假币烧毁,则属于销毁证物范畴了,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第三是将假币收藏而时刻提醒自己要吸取教训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否会构成持有、使用假币罪或违法行为?在《刑法罪名疑难问题》中有明确解释:将假币充当装饰品或作为纪念品、小礼物、标本赠送给他人,或者收藏家举办假币展览等行为,不属于持有、使用假币行为,因为这些行为都不足以危及到货币金融管理秩序,不会危及到真货币的正常使用。
以上三种行为,从法律上来说并不是很提倡的做法。按照正常规定不应私自处理,误收假币后最好是拨打110报警或者上缴银行。然而大部分人只是收到少量假币,若上缴银行或报警,能挽回损失的机会微乎其微,显然在心情极度郁闷的当下是不愿那样做的,但我们不能被心情牵着走,要守住道德的底线,如那位“经典回答”的朋友一般,让所有的郁闷和内疚自责在我这里停止,为打击假币多作一份贡献,还社会多一份和谐。 张家界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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