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
动物保护志愿者高速路拦车救狗
更新时间:2018-03-19 12:28:16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次 查看评论
这样的事情已不是一次发生了。按照以往类似事件的发展程序,下一个过程就是货车主、贩狗人、及链条最终端的吃狗人都会被骂个狗血喷头。网友们挑刺般地找出他们的这不是那不是,然后等待他们的就是严厉处罚。而与此同时,收狗人的卑鄙冷血映衬出志愿者的高大形象。女志愿者会被捧为“最美志愿者”,男志愿者被一些不知是男是女的网友高呼“嫁人就嫁某某某”。可惜事件没有按照老套路发展下去,欲加贩狗人的罪,也加不成了,志愿者们反倒因高速路上拦车涉嫌违法,弄得这群有爱心的志愿者们好不尴尬。 在网民们热烈讨论的时候,大家却忘记了反思,救狗都如此积极,那救人呢? .话权利 当“吃狗的权利” 遇上了“爱狗的权利” 武洁 诚如一位评论者所言“我爱狗,也不吃狗肉,但法律并没禁止他人吃狗肉的自由和权利。吃狗真讨厌,但比这更讨厌的是强迫别人不准吃”,当志愿者的行动逾越了他人的权利边界,的确不乏值得质疑之处。 不过,界定动物保护组织及其志愿者的自由边界,固然不无必要,但是,假如仅仅因为现行的法律并没有禁止他人有吃狗肉的自由和权利,便认定动物保护志愿者们的做法有些过激,恐怕同样值得商榷。事实上,捕杀金枪鱼、鲸鱼及其他珍惜的海洋生物,在日本的法律中也从来没有被禁止过,但假如因为日本的法律没有禁止,便认为绿色和平组织对于日本捕鲸的阻挠,是于法无据,是在侵犯日本人捕鲸的权利,这样的逻辑恐怕同样站不住脚。 事实上,法律没有禁止,并不意味着这些行为就完全正当,无可指摘,即便有“法无禁止不为过”这样的原则在,即便“贩狗吃狗”并没有被禁止,但“爱狗护狗”也同样并未被禁止,既然是都没有被禁止的双方之间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对立,恐怕并不能简单的得出孰是孰非的结论来,而是应该有待双方的博弈,以及法律的进一步完善。 基于上述视点,在“志愿者拦截待宰狗”一事上,或许也不能简单的认定是志愿者妨害了贩狗吃狗者的权利,毕竟,人们“贩狗吃狗”的权利,其实并不能凌驾于“爱狗护狗”的权利之上。 .话法律 岂能打着“爱狗”的名义 乱施道德私刑 蔡辉 以我国目前的法律,尚未禁止食用狗肉,在本案中,收购方手续齐全,其运狗、贩狗的权力受法律保护。然而,志愿者们为达到自己“善良”的目的,不惜造谣中伤、暴力要挟,令合法者陷入困局,被迫妥协。这,实际上是将自己的道德标准凌驾于法律之上。 法律有清晰的客观标准,而道德的标尺远没那么清晰。不同的人群,因文化、信仰、习俗不同,会有不同的道德标准。比如在清代,男人剪辫子、女人不缠足就是不道德的,而这些对于今天人来说,显然已无法认同。道德经常会发生变迁,自身标准往往不统一,同一个人在不同境遇下,有可能得出完全不同的道德判断。所以,现代社会必须依靠法律清晰的标尺,来界定我们的行为规范。 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这意味着价值多元不可避免,人们可以选择不同的信仰,不同的价值观,但前提是必须遵守共同的法律。谁也不能从自己的道德判断出发,不顾公意,便自行为别人提出行为规范。 如果爱狗人士可以拦运狗车,那么爱猪人士、爱羊人士怎么办?倘若将来再有爱菜人士、爱米人士、爱面人士出现,动辄就飞车拦截,强行救生,那么,我等岂不只能饿死了事? 中国社会正不断进步,公民意识显著提升,人们关注的视野越来越宽广,这对我们的民主素质提出了全新的考验。在今天,再美好的道德理想,也应与程序正义相匹配,再善良的举措,也必须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展开,否则,效果只能适得其反。 .话行为 被尊崇的狗与被践踏的人 刁博 其实最尴尬的还不在志愿者那里。假若整个救助过程被一位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流浪汉看到,他会发出怎样的感慨?会不会感叹自己命不如一条狗?社会上其他需要救助却很少获得甚至没有获得救助的人士,是否也有类似的感慨?对人的社会保障还不如一条狗,这岂不让这个社会感到莫大的尴尬! 早些年的时候,在电视上看到西方人抗议猎杀海豹,国人很不理解。现在慢慢清楚了,如果一个国家一个政府都能给海豹权益保障,那就更不用说保护人的权利了。近几年来,国内网络上时不时会闹起抗议虐猫、虐狗的事件,和这次的动物保护者拦截运狗车一样,他们都是受了西方人士的影响。不同的却是,我们的抗议是一次东施效颦,只会展现出我们更多的丑陋。 分析一下西方国家里的类似抗议事件就可发现,他们抗议时矛头的指向一般是政府或者某个大的企业、组织,除非你是社会非常知名的人士,很少有矛头指向你个人。他们举行抗议活动的内容一般是要求政府出台一些新的措施,对公众一般采取呼吁的方式,呼吁公众要做什么,不要做什么。 比对一下国内的虐猫虐狗事件就会发现明显的不同。国内事件的当事者都是被骂了个永世无法翻身,从此之后他们将背负沉重的思想包袱。虐猫虐狗者,他们也是人。对人都无法给予人性的关照,我们就有理由相信所谓的保护动物只是一次做作的伪善。我们只看到了西方的抗议,没有看到他们抗议虐待动物活动中权益的灵魂,没有看到他们对动物的保护是在对人的保障比较完善后的进一步延伸。我们对人的保障还不够完善,所以才会出现在救助狗的过程中把贩狗者批了一顿的事件;才会出现狗被救助了,而一些人却在等待救助的尴尬。 但愿下次对狗的救助,不再是东施效颦。 .话争论 “狗问题”论理, “人咬人”无聊 付瑞生 “保狗派”急得跳墙、义愤填膺,纷纷诅咒狗肉爱好者人性泯灭,恨不得以“反狗罪”起诉“吃狗派”。而“吃狗派”则反唇相讥、还以颜色,控诉保狗组织侵犯他们“吃狗权”,称吃狗只是饮食习惯,和人心无关,陆川更是挑衅“要不,你们放狗来咬我”。爱心正在被口水淹没,启蒙正在为戾气笼罩,“狗问题”正在演变为一场“人咬人”的竞赛。 调查显示,大约六成人支持“保狗派”,看来爱心还是可以战胜食欲。问题是,“保狗派”有没有权利就此对“吃狗派”竖起中指。毕竟我国的文化环境和西方大异其趣。狗的确象征着忠诚、友爱,但中国人也习惯于骂人“鸡鸣狗盗”、“狗腿子”、“狗屁”等等。沛县狗肉也是世代名吃,连济公活佛也好这一口。而在英国,DOG(狗)就是“GOD(上帝)倒立”,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事实是,爱狗人多,但不都是“保狗派”,偶尔吃点的人多,但不会痴迷做“吃狗派”,大部分人都是骑墙派。两派彼此恶语相向,你死我活,恰恰忘记了我们中间选民手中的一票。我想,如果双方把你们的理念升华一下,多谈谈“待兽禽以人道,就断不致待人如禽兽;肯施惠于弱势,就断不致失恩于强势”,把关注动物的命运,作为对关注弱势群体命运的一种影射。无论“保狗派”、“吃狗派”和骑墙派都不会有什么异议。 君不见,无论是春晚金鱼魔术,还是“硫酸泼熊”、“学生虐猫”和“高跟鞋踩兔”,都遭到公众一致讨伐。可见“反虐待”是所有人共同的底线。但指望一两次对决就想统一信仰不是易事。......................... (据新华社) |
免责声明:除来源有署名为特定的作者稿件外,本文为张家界旅游网编辑或转载稿件,内容与相关报社等媒体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热门信息
-
- 金能量龙心口服液行骗至张家界,工商部门立案调查 [9780]
- 怎样恢复相机里删掉的照片 [6078]
- 装修刷墙漆的教训 [4527]
- 《禁毒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3750]
- 中国十大整体衣柜品牌亚丹升级采用不释放甲醛的万... [3597]
- 把大坪镇建设成为天门山的后花园 [2460]
- 《血色湘西》女一号田穗穗扮演者——演员白静被丈... [2434]
- 一碗米饭有多重 [2050]
- 廖汉生简历 [1992]
- 话说湘西土匪 [1478]
这样的事情已不是一次发生了。按照以往类似事件的发展程序,下一个过程就是货车主、贩




湘公网安备 430802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