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

扒窃是犯罪,抓获均追刑

更新时间:2018-03-19 12:23:36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张家界旅游网 公众微信号 虽然偷得的手机价值仅700元,但因李某的行为系扒窃,10月初,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永定区公安分局以盗窃罪刑事拘留。这是今年5月以来该局运用新《刑法》打击扒窃,刑事拘留的第12名扒手。
李某,男,27岁,永定区阳湖坪镇人。10月5日9时,市民陈女士从张家界火车站乘坐6路公交车前往市内。当公交车行至百大梅尼超市对面时,李某趁陈女士下车时将其1部白色联想手机(价值约700元)扒走。李某在逃跑过程中被永定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反扒民警抓获。
李某是“瘾君子”,曾在去年11月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和强制隔离戒毒,对法律也略懂一二,他自以为这次偷的手机值不了多少钱,自己最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但他没有料到的是,从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将扒窃列入追刑范围。根据修正后的《刑法》规定,对于扒窃行为(不论是否既遂,不论数额多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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