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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一)

更新时间:2018-03-19 12:31:24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张家界旅游网 公众微信号 1、农民工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农民工是社会主义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农民工享有以下基本权利。⑴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即农民工在就业时,不会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 ⑵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农民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要求付出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⑶休息休假的权利,即农民工有权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自行支配时间;⑷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⑸有权参加社会统筹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享受劳动保障;⑹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⑺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⑻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有向国家机关反映真实情况,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提出批评和控告的权利;⑼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包括依法组织参加工会的权利,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等。
2、在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上,国家有哪些特殊政策?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工作,并强调:(1)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不得以解决城镇劳动力就业为由清退和排斥农民工。(2)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用工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以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活动。(3)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完善农民工培训补贴办法,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给予适当培训费补贴。(4)输入地要把农民工岗位技能纳入当地职业培训计划。制定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5)强化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岗位培训责任,对不履行培训义务的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强制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用以政府组织的培训。 张家界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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