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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体制要有新思路

更新时间:2017-12-09 12:49:33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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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更多上级单位来桑扶贫
  一是全力争取桑植建设扶贫主战场的地位。桑植比全市其他区县贫困,目前,桑植已申报2011-2020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1年,全省的国扶县将由20个减至14个,桑植要积极争取列入2011-2020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同时请求市委市政府将桑植继续作为全市扶贫攻坚的主战场。
  二是申请派驻更多的国家、省直单位来桑植扶贫。长期以来,中直机关来桑植扶贫的只有国家知识产权局1个,自1995年开始就一直对口扶贫桑植。省军区1988年来桑植扶贫,1994年以来共有6个省直单位已扶持桑植15个贫困村,但省直单位来桑植呈逐轮减少的趋势(最多时有5个,自2007年至今已减至1个即省军区)。应尽量争取到更多的国家、省直单位来桑植扶贫。
  三是继续申请派驻有实力的市直单位来桑植扶贫。省直管县后,市直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虽只针对所辖区,但仍可在市财政设专户,在工作经费或其他方面给所辖县予以支持。争取市直单位来桑植扶贫,争取更多的市直资金用到桑植。桑植贫困村较多,要求的后盾单位也多,也需要市直单位的帮助。财政省直管县后,我们仍将继续申请市委市政府派驻市直单位来桑植扶贫,要求选派一些实力较强、有条件、有能力、资金较雄厚且能灵活机动安排的市直单位投入到桑植扶贫主战场上。

管好整合建设扶贫各类资金
  一是请求专项下拨财政扶贫资金。建议省、市下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时重点倾斜到国扶县。现省里的文件政策是将扶贫专项款大部分用于中长期才可见实效的产业建设,这不符合国扶县基础条件落后急需先改善路、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实际,容易造成基层在实施过程中将资金改变用途、与上级文件政策不相符。建议省里在扶贫资金上单列出一块作为专项,由县里结合实际灵活机动安排,主要用于或补充基础建设所需或所缺资金。
  二是逐步提高扶贫“基本口粮资金”。桑植县结合实际,从上级扶贫专项款中规定了下拨给每个建扶村每年的扶贫资金基数,即扶贫“基本口粮资金”。县里每年下拨给每村的“基本口粮资金”由原来的2万元升到5万元,现达到每年6万元。由于扶贫成本逐年增加,项目增多,现已不能满足新时期扶贫工作的需要,建议省直管县后,每村的扶贫“基本口粮资金”至少提高到每年10万元以上。
  三是继续整合部门农村项目资金。请求省扶贫办、省委农村基层办联合请示省委、省政府,“十二五”期间要对交通、水利等用于农村项目的资金继续向贫困村倾斜,同时建议各省直部门制定相关项目资金倾斜贫困村的政策文件或在下拨的项目资金中单列出用于贫困村的专项资金,由各县灵活机动安排。县委、县政府相应要求各县直相关部门将用于农村项目的资金继续向贫困村倾斜。
  四是继续倡导全员扶贫筹资方式。桑植县自2006年起由县委县政府决定对未驻村的县直单位和在桑垂管单位征收建设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贫困村建设资金的不足。“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倡导全员扶贫,组织未驻村的单位和社会力量筹资筹物参与扶贫。通过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支持与配合,改变贫困村落后状况。

科学安排建设扶贫驻村布点
  一是合理确定建扶村。以前乡镇可能把少部分真正需要扶贫的村没有列入扶贫村,有的虽已列入,但由于没有好的单位进驻或基础条件太差无能力实施项目等原因,没有达到扶贫脱贫的目标。“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将路、水、电等基础条件严重滞后的边远弱势村列入建设扶贫村,由扶贫办、农村基层办等组织力量来一次全面考察,审定确定后再上报上级部门。
  二是选派实力较强的后盾单位。今后,要将涉农项目部门、其他有经济实力的单位优先作为后盾单位安排,各级领导所在单位也可以作为后盾单位或牵头单位,县委和县政府部门也可组成联合工作组。
  三是统筹安排后盾单位驻村。优先国家、省直单位选点驻村后,市、县在安排驻村时,要统筹兼顾,布点步骤是:先由弱势后盾单位选点驻村,派驻到条件相对较好的贫困村,和乡村双向选择,实行“自由恋爱”。再由县建扶领导小组将领导联系点、经济实力较强的后盾单位统筹安排到最困难的建设扶贫村,实行“拉郎配”。

合理安排建设扶贫工作队伍
  继续组建建设扶贫相关机构,成立由县委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的建设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委农村基层办,归口组织部门管理,按照省市机构改革模式将其由临时机构变成常设机构。继续由后盾单位派驻优秀人员组成工作组,要求工作组长或副组长由后盾单位一把手或班子成员兼任,保证1名以上的组员常年驻村。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工作组具体实施的建设扶贫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好待遇和工作经费。在安排工作组时,若后盾单位实力较强,人手较多,可由后盾单位组成工作组或和乡镇联合组成工作组;若后盾单位实力较弱、经费不够或人手不够时,可委托乡镇干部组成工作组,具体实施建设扶贫项目。

继续完善建设扶贫机制内容
  一是继续采用联点驻村工作机制。实践证明,现在推行的“领导办点、部门联村、干部驻村、三级联创”的建设扶贫工作格局和国家、省、市、县各级领导联系建扶村制度,效果很好,可以在“十二五”期间继续推行。今后建设扶贫村实施工程签订合同方最好放到乡镇,发挥乡村主人翁作用,扶贫驻村结束后,对后盾单位“不留尾巴工程、不留村级债务、不留工作后遗症”作出检查考核,并对后盾单位撤队后乡镇继续留驻工作组到村巩固扶贫成果两年以上进行检查考核。
  二是做好建设扶贫村科学规划。新形势下,建设扶贫要继续采取整村推进的工作方式,以点带面,由全县统筹,按照建设“五个好”村党组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高起点、高水平统一制定规划。建议扶贫部门对全县各扶贫村上报的实施项目规划汇总后建立项目库,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操作性,确定项目后再及时呈报到相关职能部门以便及时立项和实施。
  三是继续完善建设扶贫工作内容。要制定完善建设扶贫科学考核体系。按照“建好一个村、带动一个乡、辐射一大片”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五基”(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基础环境和基础工作),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建议县委、县政府对新时期建设扶贫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及后盾单位对建设扶贫村需实施完成的项目进行公开承诺,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十二五”期间由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扶贫工作的有关决定。
.... (作者系桑植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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