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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推动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

更新时间:2018-03-19 12:26:37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本站编辑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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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和要求,到2020年,要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为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和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能力和水平,必须进一步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市民对《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一、要以《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实践为前提,深刻理解其重要意义
实施《社会保险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社会保险法》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任务,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并对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社会保险法》将党中央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转化为根本性、稳定性的国家法律制度,将对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
实施《社会保险法》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社会保险法》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确定了社会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社会保险制度更加稳定、运行更加规范,使相关各方、特别是广大劳动者有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它强化了社会保险缴纳的强制性,加大了对用人单位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力度,这将减少对于员工权利的侵害,减少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冲突,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它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规范和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规定了多渠道筹资、城乡统筹、规范管理服务、强化基金监督等内容,有利于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为有效维护劳动者和公民的社会保险权益,使他们更好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进一步提供了法制保障。
实施《社会保险法》是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关键。《社会保险法》不仅对社会保险工作是极大的促进,对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也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社会保险法》从法律上破除了阻碍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有利于形成和发展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法》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社会保险法》与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起,构成了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对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法制轨道上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明确了行政管理体制,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卫生、税务、财政等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工作。二是明确规定了“社会保费费实行统一征收”的方向,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三是明确了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必要的强制征收手段。查询用人单位存款账户,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抵缴社会保险费等都在《社会保险法》中给予保障。

二、要以《社会保险法》的宣传教育为契机,增强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
《社会保险法》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于建立覆盖两区两县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国家旅游改革综合试点,建立世界旅游精品意义重大。要以《社会保险法》宣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社会保险法律常识,引导带动全社会增强社会保险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维权意识。
宣传对象要立足“全民覆盖”。《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各类劳动者和全体居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广覆盖的社会保险体系。在实现“全民社保”之前,必须先全面普及社会保险法律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真正将《社会保险法》中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基本规范送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引导群众知悉自身的社会保险权益,引导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法律义务,使确立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深入人心。《社会保险法》作为当前新闻宣传和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用人单位、面向广大劳动者开展宣传,要结合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活动,让《社会保险法》宣传教育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
宣传内容要坚持“突出维权”。加强对社会保险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公正处理社会保险争议,是法律赋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重要职责。《社会保险法》在各项制度设计上,始终以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打造服务型政府为出发点。在解决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跨地区就业人员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问题、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问题等方面,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要认真研究《社会保险法》颁布施行在参加社会保险方面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提前制定预案,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强化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要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将参加社会保险作为当前执法重点,广泛深入开展日常检查、举报投诉调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对实施中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加大调解力度,简化仲裁办案程序,改革庭审方式,切实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实现对社会保险争议的快立、快调、快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学习培训要做到“城乡统筹”。《社会保险法》的适用范围,适应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将新农保制度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整范围,授权国务院规定管理办法;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与其他职工一样依照本法参加社会保险;还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问题。各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经办员要加强《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培训,熟悉其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提高各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自觉性;基层的《社会保险法》宣传普及工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宣传提纲》编写适合城乡基层群众喜闻乐见、方便实用的宣传资料,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社会保险法》深入人心,覆盖城乡,更好地促进我市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要以这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全市进一步形成学习社会保险法、宣传社会保险法、贯彻社会保险法、维护社会保险法的深厚氛围,依法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让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兑现党和政府履行“让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政治承诺。

三、要以《社会保险法》的贯彻落实为载体,依法保障广大公民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法》是一部关系广大劳动者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极为重要的法律。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从职能职责、工作部署来讲,都要求我们把《社会保险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高举这部法律的旗帜,推进社会保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逐步扩大覆盖面。目前,我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参保人数达50.96万人(次),武陵源区、桑植县先后被确定为湖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有22万名农村居民参保,数字很可观,是多年来坚持不懈努力扩面的结果,但与总人口165万,其中农业人口130多万人这两个大数字相比,与法律的规定、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这也是扩面工作的空间。在《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的7月,全市统一行动、打一场依法扩面征缴的攻坚战,进一步扩大五险覆盖面。新农保要积极争取扩大试点,努力实现“全覆盖”,困难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问题、改制关闭破产等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国有企业其他“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问题要依法逐步解决。
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随着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也要做到不断提高。提高社会保险水平,人社部门是重要的决策参谋和政策执行部门,要注意做到“持续、有序、合理”。“持续”就是不断提高。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金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不断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建立正常调整机制;医疗保险不只是单纯提高待遇标准,加快推进门诊统筹、增加保障项目、完善药品目录、提高统筹层次,也是提高保障水平的体现;失业保险除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外,提供更多的再就业和其他相关服务,也是提高保障水平的方式。“有序”就是统筹考虑各类利益群体的关系,综合平衡,保持在适当幅度,要克制过快提高待遇的冲动,妥善应对部分特殊群体要求提高待遇的压力,防止收发新的矛盾。“合理”就是要时刻了解国情省情和市情实际,合理控制提高保障水平的幅度、节奏、方式,决不能超越现实发展阶段,决不做不切实际的许诺。
不断完善服务机制。随着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基金规模的扩大和管理服务对象的增多,管理和经办服务的任务越来越重,必须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在制度层面,全面实现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实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建立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制度。在经办层面,要把实现精确管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上档次、上水平的基本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运用计算机处理技术,提高管理的精确度,加快建立健全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平台,形成有效的管理服务网络,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网络社保”,为各类参保单位和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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