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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哭嫁习俗的成年礼意义(二)

更新时间:2018-03-19 12:08:15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okzjj.com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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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特征是在女子经受心灵痛苦磨炼的过程中,常常伴随父母的训诫。当女儿哭别爹娘之际,爹娘除给予适当的安慰外,更主要的是给予训诫。训诫也是以哭唱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劝女儿尽妇道、行孝道:“我的女儿,我的心肝,你千耐烦万耐烦。走路要看路高低,讲话要分人老少。要顺兄嫂兄妹的情。”劝女儿要吃苦耐劳:“冷菜冷饭你要吃,冷言冷语你要受。勤扒苦做轮到你,勤推磨来勤舂碓。”训诫女儿要举止得体:“切莫起高声,莫把身子扭。”要克勤克俭:“早起进灶房,”“早起绣鸳鸯,”“早起烧茶汤。”要敬奉祖宗:“早上要烧香,晚上要烧钱。”这些训诫,虽然散发着封建礼法说教的陈腐气息,但其中也还有一部分可取的人生经验,对一个离开父母庇护、初涉人世的女子,无论如何都是有益的。这些训诫对于出嫁女进入新家庭后的人生起着指导作用,与成年礼中的训诫作用相同。
  第三个特征,哭嫁的中心内容是“哭别”。这是一个与成年礼“死亡”与“复活”主题密切相关的话题。这里的哭别,不能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告别。从表层意义看,是向同伴、兄弟、姊妹、祖宗、父母、众乡邻及家乡辞别;从深层意义上看,却是向自己作姑娘的时代告别。因此,这就不是“生别”,而是“死别”,因为作姑娘的黄金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出嫁,就标志着一位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青春活泼少女已经“死去”。出嫁的过程,就是这种“死亡”的过程,这也可以从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一些婚俗残余中看出来。如广西武鸣曾有女子出嫁在门上贴白对联的习俗,表示家有“丧事”。在江西一些地方,出嫁的锣鼓打得有气无力,仿佛出丧一样。土家族出嫁歌就明明白白地把出嫁说成是“死亡”。歌中唱道:“跳进了死人坑,”“踏进了枉死城。”当然,歌词所说的死亡,并不是指人体的真正“消亡”,而多是比喻女子去到婆家后的悲惨处境,但从中我们也不难感受到女子在心理深层所经受的“死亡”的恐惧。其效果与年成礼的“假死”是可以相提并论的。哭嫁女的“复活”,便是终止啼哭,一般是花轿抬到男方能听见哭声的地方便要停止哭泣。女人进入男方家中,面对与娘家悲伤气氛迥然不同的欢乐景象,便转忧为喜,破涕为笑,从“死亡”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成为新家庭中的一个成员。“复活”的女子便完成了她人生阶段的重要过渡,结束了天真烂漫的少女时代,成为一个循规蹈矩的妇女。有的地方,还要为女子的“复活”举行一定的仪式。如水族婚俗,新娘出嫁快到男方村口时,男方的家人及宾客全部退到屋外,并将大门虚掩,空室迎候新娘。大门外放着柴草、竹篮或锯镰。新娘进屋时要抓住门外的物品进屋。屋门内用三根竹篾弯成弧形挡住去路,新娘跨过,表示跨过三道关煞。当新娘要跨过时,新郎母亲一方的人还要每人向新娘吐一口水,或用一束茅草拂拭新娘身上的邪气,仿佛新娘真是从地狱中走出一般。瑶族也有类似的习俗,新郎的长辈要向正欲进门的新娘喷清水,以示驱邪赶魔。这些仪式,无疑是形神兼备的“复活”仪式。土家族新娘乘坐的花轿抬到新郎家门口时,新郎家便请土老师行法事敬神断煞,除掉新娘身上的晦气,土老师在祭桌上摆猪头,插杀猪刀一把,烧香烧纸,奠酒三杯。新娘下轿进门时,在新娘面前熏一下,名日“烧四眼”,“烧四眼”的意义在于消除新娘身上的邪气。这也是新娘由少女变为妇女所必经的一道礼仪,具有“复活”新人的意义。
  第四个特征是时间上的延续性。真正成熟的哭嫁礼仪,不可能在几小时内完成,一般要延续数日数月。土家族哭嫁女一般要哭7到12天,有的甚至长达一两个月。这样长时间的哭嫁,绝不是毫无缘故的,它蕴含了一位女子经过一段时间的过渡,从一种社会地位变动到另一种社会地位的成年礼意义。因为只有以充足的时间作保障,一位女子才可能真正从心理和生理上告别过去,走向未来。按照有的人类学家的观点,成年礼的时间可以推前到为成年礼作准备的训练阶段。在土家族中,十二三岁的少女便已经跟随成年妇女咿咿哇哇学哭嫁了。也就是说,土家女子从少年时代起,便已开始为通过成年礼的“考试”作着经常性的训练了。有趣的是,土家族长辈把女孩子学哭嫁视为学艺,可见哭嫁是女子成年时必须掌握的一门“技术”。不过,这种“技术”的作用已不在技术本身,而在于通过学习和掌握这门“技术”,使女孩子能品尝到成年妇女人生的苦涩和艰辛。而这正是成年礼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土家族哭嫁习俗为什么要延续较长时间的原因所在。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哭嫁习俗为出嫁女预演了她婚后生活的行程,使她在“死亡”与“复活”的过程中,接受了种种痛苦的考验和长者的训诫,从而完成了由无牵无挂的少女变为能忍辱负重的妇女的过渡,出嫁女从此便具备了成年妇女的某些素质。哭嫁习俗具有十分明显的成年礼意义。
  三、哭嫁习俗融入成年礼意义的原因
  土家族哭嫁习俗本是婚仪的一部分,为何会具有成年礼的特征呢?据《长阳县志》说:“古冠婚为二事,长邑则合而为一。于嫁娶前一二日,女家来发命笄,曰‘上头’。设席醮女,请幼女九人,合女而十,日‘陪十姊妹’。”哭嫁习俗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逐渐纳入了成年礼礼仪形式。被纳入的成年礼礼仪形式虽经改头换面而与婚礼仪式合而为一,但其固有的成年礼内涵却并没有因此而消失。被纳入土家族哭嫁婚仪的成年礼仪形式主要有三种:第一二种是“上头”、“开脸”仪式。这两种仪式本是在汉族及其他许多少数民族中广为流行的女子成年礼,它们被列入到土家族哭嫁的程序中,在女子出嫁的头一天晚上进行,并配以女子的哭唱。两种仪式的举行,标志着女子的少女时代已经结束,成年妇女的生活已经开始。女子的哭唱使这样一种新旧交替的意义更加显赫,从而使女子自身更加强了成年意识,而这种意识的加强又是经痛苦的刺激来实现的。试看两段哭嫁歌。《哭开脸》:“你把眉毛扯一根,妹妹从此贱十分。你把眉毛扯得齐,我和哥嫂要分离……扯了眉毛开了脸,十人见了九人贱。”《哭梳头》:“拖起辫子是贵人,梳起粑粑是贱人。拿起镜子照一照,我和同伴不像了。我的婶娘,你怎么下起这个狠心……流泪的日子到了,泪洗脸的日子到了,泪渡船的日子到了,泪泡饭的日子到了。”成年礼的形式再配上哭嫁歌的内容,这种人生过渡的形式是会使人终生难忘的。第三种仪式便是“陪十姊妹“,它也是由一种成年礼演化而来,其原型就是直到晚近仍在彝族传承的女子成年礼“沙拉格”。这种礼仪在姑娘家中举行,由一群年龄15岁至17岁的亲密女伴们主持。长辈和局外人,不分男女一律不能参加。在仪式中接受成年礼的少女是以“新娘”的身份出现的,她身旁放着阿妈为她准备的衣服首饰。仪式开始,姊妹们便将这位少女扮成漂亮的新娘。为首的一位姑娘先唱道:“山羊看见罗合藤,不吃也要吃,凤凰展开金翅膀,不飞也要飞。阿木莫曲莫吉(陪嫁)备好了,不走也要走。”俏皮的姑娘接着便戏弄假新娘,问她:“是这样吗?”“是吗?”假新娘不回答,但却羞羞答答任其挑逗。一位近旁的姑娘总是代她回答:“是”,“是这样”。接下来,依次唱类似的歌,作类似的挑逗应答,尽兴方散。“沙拉格”以戏谑笑闹的形式,消除了初成年女子对婚姻的恐惧与陌生感,使她对未来的婚姻有了心理准备。这样,当婚姻到来时,她并不感到过分突然,也不会因害怕而惊慌失措。接受了“沙拉格”的女子便从此享有了成人的权力(包括结婚的权力)。“沙拉格”与“陪十姊妹”有基本相同的组织形式,并都有劝嫁的内容,可见,二者之间存在同源或渊源关系。当然,对“沙拉格”而言,“陪十姊妹”是有很大发展、变化的。一是变笑唱为哭唱,二是增加了伤别及怨嫁的内容,三是固定参加仪式的人数为10人,四是时间上由一夜延长至数夜以至更长时间。这些变化,使其成年礼意义不仅没有削弱,而且还得到了强化。
  其二,是成年礼演变、退化所至。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原始、野蛮、残酷的成年礼逐渐退化和消失,成年礼的职能便由人类现代教育来承担。在我国各民族的历史上,也曾有过多种多样的较为古老的成年礼仪。如瑶族曾有过“度戒”仪式。在仪式中,接受成年礼的青年男子从一座一丈多高的高台上翻滚下来,落在由数人拉着的一张藤篾大网上,谓之“翻云台”。有些瑶族地区除翻云台外,还有上刀梯(赤脚爬上有利刃的梯子)、踩火砖(赤脚踩过烧烫的砖块)、捞火锅(伸手在滚油中捞物)等程序。入夜,由戒师传授宗教礼仪和课目,如背诵宗教经典和本民族、家族的历史等。文身也曾是一种成年礼仪,在傣、基诺、佤、壮、高山、黎等民族中流行过。类似的礼仪还可以举出很多。总之,我国历史上曾有过比较严酷而原始的成年礼仪,后来,这些礼仪或自行消失,或遭禁止,或转化为文娱体育竞技活动。随着成年礼的逐渐消失,现代教育对于过渡时期的青少年就显得异常重要。然而,在解放前,由于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原因,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根本没有现代教育的实施,而传统的成年礼又已经消失,于是对青少年进行人生教育,帮助他们完成人生过渡的职能,便部分或全部地转移到了婚礼——这唯一存在的不可废除的人生礼仪中。
  其三,婚姻习俗、制度方面的原因。在我国旧的婚姻习俗中,女子结婚的年龄偏小,一般在12岁至16岁之间。如西汉时,“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即交纳5倍于常人的人头税。宋代规定:“凡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而我国一些边远民族地区的女子,其结婚年龄更小,往往12岁左右便要出嫁。土家族哭嫁歌的内容中就反映出了这种早婚现象:“我的头发还未生根,牙齿还未长齐,织麻纺纱都不会,大背篓也背不起……”过早地成婚,危害极大。西汉时期的王吉曾日:“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从民俗学的角度看,旧时代女子的婚龄,正处于成年礼的人生过渡时期,从时间上挤掉了女子成年礼的实施过程,这对女子婚后的生活无疑是有害的。作为补救的措施,便是在婚仪的过程中融入成年礼的内容。
  在婚仪中引入成年礼的因子,不独在哭嫁习俗中存在,其他婚姻习俗中也同样存在。如裕固族婚俗,新娘走近新郎家设置的大房(大帐篷)时,路旁燃起两堆火,新娘需从中间走过,这时新郎则用柳条做成的柔箭射向新娘,射中为吉利,然后把箭抛入火中烧掉。这一过程表现了“死亡”与“复活”的主题。景颇族也有类似的婚俗。结婚之日,男方家在大门口竖起五蓬邦邦草,准备一把梯子。举行仪式时,董萨在蓬草前念鬼,祭家堂,念毕杀牲祭祀,让牲血溅于邦邦草上,作为精灵分享牺牲的象征。新娘需由婆婆带领穿过“邦邦草”,走上新梯子进屋。据传说,景颇族始祖娶龙女为妻,为除掉腥气,便举行了这种仪式。这种神话传说的外壳包含了民俗的内容,即脱去龙女腥气,标志着龙女变为人妻,其象征意义在于一个女子已由少女过渡到成人。在赫哲族婚礼中,一对新人进入房后,还要由老年人对新娘主持训诫仪式。训诫者手持用三根红布捆在一起的三根芦苇向新娘训导,要她孝顺公婆,尊敬丈夫,待人和气,勤俭持家。这显然是把本该在成年礼中举行的仪式移到了婚礼仪式中了。如维吾尔族开脸仪式就是在女子生下第一胎满40天时举行的,届时,住在娘家的产妇,将拔去脸部的汗毛,并把作为姑娘标志的“流海”同许多小辫子梳成两根粗辫,表示少女与少妇的区别。上述种种例子表明,在我国一些少数民族婚礼中,往往都或多或少地包含了成年礼的因子,这就为我们确认土家族哭嫁习俗的成年礼意义提供了可以参证的文化背景。土家族哭嫁习俗之具有成年礼意义,绝不是一种孤立的文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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