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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政治(二)

更新时间:2018-03-19 12:09:46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okzjj.com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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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慈利县党部】 第一次国共合 作时期的民国15年(1926)8月,中国 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派袁明濂(共产党员) 来慈利筹建国民党地方组织。月底,建立 国民党慈利县筹备委员会,袁明濂任主任 委员,张一鸣、单汉采、叶际熙、叶国华 等为委员。民国16年(1927)3月上旬, 筹备委员会主持召开国民党慈利县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国民党慈利县执行委员会和 监察委员会。袁明濂当选为执行委员会常 务委员,张一鸣(共产党员)、叶际熙 (共产党员,后脱党)、温燮理(共产党 员)、叶国华、刘人鹤、莫祖绅(共产党 员,后叛党)为执行委员;单汉采(共产 党员,后叛党)当选为监察委员会常务委 员,朱茂英、李鹤琴为监察委员。县党部 内设宣传、组织、教育、农民、青年、财务、文书等部。下辖区党部11个,有党员700余人。民国16年(1927)5月26日,长沙“马日事变”波及慈利,驻慈“剿匪司令”戴斗垣下令包围县党部,缉捕共产党员及县党部负责人,县党部被迫解散。民国16年(1927)8月,国民党湖南省改组委员会为清洗国民党内的共产党员,派饶常录(江西人,国民党右派)为驻慈特派员,组建国民党慈利县改组委员会。同年11月,王正恺来慈督导党务,12月,成立国民党慈利县改组委员会,王正恺任主任,共产党员控制了实权。次年3月, “西征军”令周朝武进驻慈利“清乡”,解散县改组委员会。9月,国民党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为继续清党反共,派吴家咏、周牧谦为慈利党务指导员。10月,成立国民党慈利县党务指导委员会,吴家咏为常务指导委员,王恩嘉、王家珩、李恢先、刘忠杰、董斌、周震为指导委员。民国19年(1930) 12月,吴家咏、董斌调走,派许贞铭为常务指导委员,李先洲为指导委员。指导委员会内设组织、宣传、训练、文书、事务干事。民国21年(1932)1月29日,指导委员会主持召开国民党慈利县第一届党员代表会,改党务指导委员会为中国国民党慈利县党部,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后因派别斗争,执行委员王家珩一派驱走聂光国,于民国24年(1935)6月召开临时会议,改选王家珩任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县党部内设秘书及组织、宣传、总务干事。辖区党部3个和直属区分部1个(江垭),基层区分部10个,共有党员270人其中预备党员74人。民国27年(1938)7月,召开国民党慈利县第二届代表会,改常务委员制为书记长制,戴昭明当选为书记长。民国30年( 1941)戴去职后,由组训委员张瑞巽代理书记长,县党部增设督导员、指导员和社会干事各1人,撤销区党部一级建制,由县党部直辖区分部24个。民国32年(1943)7月,召开国民党慈利县第三届代表会,恢复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同时设书记长,张瑞巽任执行委员会书记长,胡执中任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县党部下属区分部36个,有党员2805人。民国36年12月18日,根据国民党中央各级党团组织合并的指令,成立慈利县党团统一委员会,张瑞巽、聂光国、朱梓林先后任书记,郭斗、奠传先后任副书记。统一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内置秘书及组训、宣传、社会、总务干事各1人。【国民党桑植县党部】 民国16年(1927)5月,组建桑植县党部筹备处后,发展了国民党员,建立了区分部。区分部支持农民协会工作,投入反封建的农村大革命,还帮助开办农民夜校识字班,提倡并动员妇女剪发放足,向殷实富户募捐,以支持大革命筹措经费。长沙“马日事变”后,桑植农民运动遭到国民党反动派的残酷镇压,一部分早期加入国民党的共产党员也被迫离开桑植。民国20年(1931)7月,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派党务宣传员陈善来到桑植,成立“党务宣传办事处”,协助政府进行“清乡”,捕杀参加过苏维埃政府、赤卫队和妇女会的革命群众。抗日战争爆发后,桑植县党部推行“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为了应付抗日大局面,成立了一些有名无实的群众团体,如“人民抗敌后援会”、“社会服务处”、“妇女会”等等,还制定了“民生公约12条”等。民国28年(1939)4月,创办《桑植民报》,标榜“宣传党务,启发民智”,“推进抗日”。12月,积极发展党员,建立基层组织。党员很快由10余人发展到48人,建立了10个区分部。民国29年(1940)以后,通过整理党务,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发展党员500人左右。在县党部内部组建了“中统特务调查室”,“党政军团联系会议”,“党务计划委员会”。长期设置专司搜集中共党务和政治、军事等情报的调查员进行特务活动。谷要国、王贞模曾是苏区赤卫队负责人,逃亡湖北松滋县,经县党部与松滋县密电联系,于1940年将两人抓回桑植予以杀害。民国34年(1945),以乡、镇区党部设通讯员,定期向县党部密报共产党和进步人士的活动。县党部则设“义务通讯小组”,用化名不定期的向耒阳中统第二信袋和第五信箱汇报桑植社会、政治及经济情况,尤其是共产党和进步人士活动情况。翌年10月,先后在各基层组织作反共动员。当时在澧源镇第九保召开的第一区党部第五区分部第六次党员代表会议即宣称:“党只有中国国民党,决不能有其他党派”,“值此中国内争,中共活动非常厉害,希特别防范”,“应随时考察,如有图谋不轨者当即捕拿;协助保甲清理户口,以名异常藏匿”等等。在此背景下,国民党县党部里的顽固分子由于在县参议长选举上失利,经过策划,联名状告县副参议长有通共之嫌,株连贺龙亲族以及红军烈士家属达数十人,致贺子林死于冤狱,贺锦章被捕解送长沙坐水牢腿部致残。民国36年(1947)以后,桑植县党部积极反共,为国民党发动内战制造舆论。1948年以后,解放战争已获决定性胜利,县党部成员知道国民党已日暮途穷,加上活动经费拮据,心灰意冷的书记长郑兰、副书记长张宏勋(大庸县人)相继卷被回家。但另外一些死硬派,于当年7月,建立“国防部保密局湖南站桑植组”军统特务组织,县党部一执行委员为组长,发展“运用员”和“义务城乡通讯员”共28人,配有电台,由国民党汉口电台派台长,以“社会动态月报”和“匪情旬报”形式,向上一级军统组织提供中共活动情报。当时分别以县长和主任秘书身份作中共地下工作的冯泉和刘莘田,因受到监视而被迫离开桑植。民国38年(1949)5月,国民党中央政权土崩瓦解,桑植社会一片混乱。匆忙接任最后一届县党部书记长的李玉书,为保全身家性命也只得携械潜居老家与匪为伍,国民党在桑植的党务活动至此彻底终止。【大庸咨议局】 民国初期,县曾成立咨议局,议长侯昌铭,副议长郑文光,参加地方议政工作。后因军阀混战,以军代政,无参议可言。【大庸县参议会】 抗日战争结束后,蒋介石以“还政于民”为幌子,仿西方“两院制”。在县内国民党与三青团激烈争权夺利的斗争中,选出县参议会。民国34年(1345)5月5日召开大庸县第一届参议会,议长熊悟工,副议长王恩燧,秘书彭正宇,参议员有李悟惮等6人,候补参议员有李佑伏等4人。县政府出席的有县长吴敦任等7人,来宾有黄明超等43人。5月6-7日由参议员审议吴县长的工作报告并提出提案,经审议交大会通过,5月9日散会。提的议案如请少征军粮、减少亩捐等多属空谈,并无实效。民国37年(1948)1月6日,县参议会罢免议长熊悟工。党团双方为争选正副议长均不依法选举,省府下令停止议会活动,印鉴交县政府代管。【慈利县议会】 民国元年(1912)冬,县公署成立筹备选举事务所,划全县为7个选区,共有选民9545名,仅占全县当时人口的3.5%。民国2年(1913)春,民选结束,选举县议员27名。4月,县议会成立,朱经营、刘海鲲为正副议长。同时选举康锡注为省议会议员,王恩博当选为中华民国国会众议院议员。11月,袁世凯通令解散议会。民国5年(1916)恢复省议会,慈利县补选朱祥明为省议会议员。民国9年(1920),湖南驱张(敬尧)独立,推行地方自治。6月,通令各县恢复议会。慈利县因民国2年所组成的县议会议员缺额较多,县公署于9月令缺额区域增补议员,规定“凡议员死亡者,原候补当选人名册存在者,照册依法递补;册不存在者,由都总召开团总会议推补。”于是推补于珍聘、张四维、王自晋、周二监、于悌让、朱序荣、田间澍、李子健、吴愈材、黎民藩、莫兆文、莫民群12人为县议会议员。民国10年( 1921)6月22日,县议会恢复,因前议长朱经营去世,副议长朱葆真法定任期已过,经议员选举,于珍聘当选为议长,朱葆真再次当选为副议长。民国11年(1922),赵恒惕主湘,推行所谓宪政,公布湖南自治宪法,重组省、县议会。4月,县选举结束,选出县议员35人,吴树勋、蔡尔盛当选为省议会议员。7月,县议会召集会议,推选黎成镕、朱葆真为正副议长。县议会为县一级的代议机构。驻会的除正副议长外,还有文牍兼庶务1人,书记1人,收发1人,公丁2人。议事章程规定每隔20天召集会议议事一次。民国10年(1921)县议会恢复后,6月至次年4月,共咨议县公署议决案52件,受理公民请愿2件。通过的议决案有:平粜米价照市场每升减少二十文(铜元)出售;<慈利县经营积谷简章》、《救灾暂行条例》;取缔杂税、土烟叶税;婚丧、年节宰猪一律免税;酒税在次年秋收前停止征收;县财产保管处当年度增加地方经费的规定(田赋税附加每两银附加一角五分,田赋亩捐每两附加一串零四十文,税契附加每元加一分,共附加七百银元以上);县公署取缔司法警察规则,严禁乱罚、索贿、株连,销毁不法刑具等;成立溥利公司开采雄黄矿,修筑道路,续修县志等。民国11年(1922)7月,因军需及行政经费支绌,县议会议决提征民国12年的田赋。县议会议决案中多数虽系兴利除弊之举,但往往议决之后,行政、司法机关不予执行,成为一纸空文。如民国10年(1921)8月29日,公民孙秀健向县议会请愿称:“堂兄孙桐柏被刘磐铭逞凶殴击一案,县公署派警察贺春生、何炳林、谭子卿、萧仲南等缉捕刘磐铭后,向其叔刘玉吾诈索茶钱银元120元卖放。此案显与县议会议决取缔司法警察规则相反,实属有意作恶,请愿弹劾。”县议会则以“查该案被告人业经提起免诉,核准撤销在案。诚恐因惩办警察牵涉全案不便”等语函致请愿人了结。民国15年(1926)春,北伐军进入湖南,通令取消省议会,县议会亦同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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