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政治
机关、事业(十)
![]() 【桑植县审计局】 1984年7月成立。建局以来,共审计项目(单位)789个,审计资金31. 90亿元,查出违规行为资金1. 98亿元,决定收缴财政785万元,追还被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269万元,促进增收节支591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2起,建议给予纪律处分15人。1992年被评为“全省审计系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993年被评为“审计机关成立10周年先进集体”,1994年被评为“全省审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1996年被评为“全省审计系统先进单位”。【桑植县民政局】 县人民政府组成局,1981年3月设立。此前,1949年11月设立民政科,1968年3月设立桑植县革委会民政组,1976年3月改设桑植县革委会民政局。局内设办公室、救灾救济股、基层政权建设股、优抚安置股和计财股,下设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会办公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站、残疾人联合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收容遣送站、殡葬管理所、康复医院、苏区招待所等8个事业单位。共有编制54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38名。目前履行的工作职能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救济、五保供养、优待扶恤、退伍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地名管理、行政区划、收容遣送、社会福利企业管理、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老区开发、残疾人工作、殡葬管理、勘定边界等。1992年、1995年、1996年、1998年先后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民政信访、殡葬管理、婚姻管理和抗洪救灾工作先进单位。【桑植县司法局】 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1981年3月组建,定编67名,内设办公室、政办纪检、基层工作、法制宣传、法学教育、计划财务装备、公证律师等7个股室,下设38个基层司法所。主管全县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公证律师、法学教育等业务工作。1995年获省厅“纠纷排治”先进单位.1996年获省厅“双百双联一促进”先进单位,“边防联调”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桑植县财政局】 县人民政府组成单位。1954年8月始设,1958年称财政税务局;1962年恢复财政局;1969年6月撤销财政税务局,成立财政税务服务站;1979年9月成立财政金融局;1974年1月,撤销财政金融局,恢复财政税务局;1984年财政、税务分设,恢复财政局。工财政局内设预算股、行财股、企财股、农财股、监察股、办公室,其工作主要是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财政工作意见,参与财政预算的编制,贯彻执行财政有关法规、政策,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桑植县劳动人事局】 1984年2月机构改革时由劳动局与人事局合并设立。有干部职工31人,内设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干部管理股、工资福利股、职技开发就业股、劳动安全监察股、劳动关系与监察股、医疗保险股、考评办,辖劳动就业管理局、社会保险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等5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决定和决议。近十年来,该局先后多次被评为“省劳动人事工作先进单位”、“省劳务输出先进单位”、“省公务员培训先进单位”、“省矿山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省公务员培训先进单位”、“省人事宣传先进单位”。【桑植县旅游局】 1987年11月成立,1989年8月曾称外事旅游局。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6名。该局自成立以来,先后推出了“桑植一日三游”、“桑植三日游”等旅游精品线,开发形成了以九天洞、八大公山、澧水、贺龙故居为代表的山、林、洞、水、革命纪念地等系列旅游景点。现管风景区3个,旅游定点饭店6家,旅游涉外星级饭店2家,旅行社3家,漂流公司2家,旅游经贸公司1家。2000年,全县接待中外游客2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640万元,旅游创税200多万元。【桑植县交通局】 前身为桑植县运输管理局。1950年元月,桑植县设立建设科,主管交通、邮电等建设工作。1954年8月,撤建设科设立交通科,主管交通建设。1957年9月,撤交通科设立工业交通科。1958年再次设立交通科。1960年4月,撤交通科,组建桑植县运输管理局,主管交通建设和交通运输等工作。1964年始称现名。随着机构名称的多次演变,该局的职能不断扩展,由单纯的修路、架桥、疏河向适应市场经济转变。【桑植县水利水电局】 县人民政府直属机关,职能部门,主管全县的水利水电工作。1954年9月始设,时称农林水利局。1956年6月成立水利局。1957年9月改为水利科。1958年4月,水利科并入农业局,称农田水利股。1963年复名水利局。1969年5月成立农水服务站。1970年9月改为桑植县革命委员会水利水电局。1994年9月正式称为桑植县水利水电局。内设行政机构办公室、人教股、计财股、水利股、电力股、水政股,事业机构工会、保卫股、设计室、水利建设站、水利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水资源河道管理站、机电排灌站。定行政编16名、事业编67名。负责制定全县水利水电年度计划和近期、远期发展规划,并 组织落实、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水利水电 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推广利用水利水电 新技术。 【桑植县农业局】 县政府直属机关, 1956年6月始设,此前,1954年9月与 林业、水利合为农林水利局。1957年9 月农业局撤销,在县人委会设农业科。 1958年9月恢复农业局。1969年5月撤 销农业局,组建农水服务站。1970年9 月撤站设立农林局。1974年6月恢复农 业局。内设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办公室、 人事股、法制股、生产股、计财股、蚕桑 服务中心、经济作物站、粮油作物站、土 壤肥料工作站、农业信息站、农业科技情 报站、农业科学研究所、试验示范站、种 子公司、优质农产品开发中心、植保植检 站、种子管理站、农业技术培训部、陈家 河农业试验示范场、汩湖农垦场、猕猴桃 中心、农垦公司等机构。负责向县政府提 出领导和指挥农业生产的意见,参与农业 生产计划、增产措施的制订、落实、检 查;贯彻执行农业有关法规、政策;推广 农业新技术,提高农民科学技术水平。 1995年度获省地膜玉米丰收计划三等奖, 1996年度获省水稻丰收计划三等奖, 1999年被省农业厅授予全省先进农业局。 【桑植县林业局】 1956年6月始设。 此前,1950年在建设科内设林业组, 1954年9月成立县农林水利局。1957年 9月改林业局为林业科。1958年复名林业 局。1968年11月改林业局为农林水组。 1974年1月设桑植县革委会林业局。 1979年10月易名桑植县林业局,隶属县 人民政府。该局内设林业技术服务站、森 保站、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纪检监察 室、计财股、林地管理站、种苗站(林场 站)、长防办、联合工会、林业审判庭、 林业检察股、林业公安分局、森防办、退 耕还林办、绿委办等机构。该局主管全县 林业工作,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林业生 产意见,参与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措施的 制订、落实、检查,贯彻执行林业有关法 律法规、政策,推广林业科技新技术,提 高林业科技水平。1997年被省林业厅评为“林木种苗行业管理”先进单位,1996年被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评为“老干部工作”先进单位。【桑植县文化体育局】 1994年机构改革时由原县文化局和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合并组建,县政府组成局,与县新闻出版、版权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内设办公室、计财股、体育股、文化股、文化市场稽查队、演管站;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11名,事业编1名;辖文化馆、音响站、图书馆、电影公司、少儿业余体校、体育馆,干部职工119人;建有乡镇文体工作站16个,人员编制17名。主要工作职能是代表县政府行使管理全县范围内文化体育日常工作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1996年12月,桑植县被命名为“全国体育先进县”;2000年6月,顺利通过“全国体育先进县”复查验收。【桑植县广播电视局】 全民事业单位,主管全县广播电视工作。现辖3个副科级单位、8个职能股室、65个乡镇站(其中广播站38个,有线电视站27个),有职工191人;拥有广播电视宣传成套的采、编、播设备;县城区实现光缆传输,有线电视节目30套;兴建农村地面卫星接收站1500余个,联通有线电视用户31000余户,固定资产达1500多万元。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山里这所学校》获全国第三届广播电视少儿节目“金童奖”一等奖,《苗圃园里亲情歌》获“中国广播奖”三等奖。【桑植县卫生局】 县政府直属机构。建国初期,桑植县的卫生行政业务管理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卫生院负责。1952年10月设立桑植县人民政府卫生科。1968年3月至1969年先后改为桑植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文卫组、教卫组、生产指挥组卫生组。1970年改设桑植县革命委员会卫生局。1978年改称湖南省桑植县卫生局。1981年始称现名。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业务股、计财股、纪检监察组及药政股,下设机构60个(其中县级13个,乡镇卫生院38所、卫生分院9所)。负责贯彻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执行卫生法律法规,推行农村防疫防病、妇幼保健等职能工作。全县卫生事业基本形成了一个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枢纽,村级为依托的三级医疗防保网络。1987年组织撰写的《湖南山区药物资源调查与研究》获国家中药管理局科技成果三等奖。【桑植县计划生育委员会】 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主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1975年7月成立桑植县计划生育办公室,系县卫生局内设机构,1979年3月从卫生局分离出来。1983年5月成立桑植县计划生育委员会。1995年4月更名为桑植县计划生育局。1996年10月恢复计划生育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统计股、计财股、政策法规股、人事股;直属机构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计划生育药具物资供应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归口管理县计划生育协会。委内行政编制13名。1992年至1996年、1998年至2000年,先后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少数民族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桑植县统计局】 1981年4月设立。前身为县统计科。内设办公室、业务股、检查股、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电子计算站,定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4名。主要工作内容有农业、工业、商业、劳动工资、物资能源、国民经济核算、人口与科技、综合调研统计以及农村住户和商业网点的抽样调查,还有定期的全国人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等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1994年、1996年、1997年先后获第三产业普查、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国家级先进单位,1993年和1996年两次获全省统计系统先进单位,1998年获农业普查省级先进单位。【桑植县物价局】 1984年2月成立,为县政府工作局,负责全县物价监督管理工作。其前身为县计划委员会的内设机构物价科。内设办公室、业务股,行政编6名,事业编11名。辖县物价检查所、县价格事务所、县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办公室。1990年被评为全省物价系统先进单位。【桑植县乡镇企业局】 成立于1984年,前身为桑植县社队企业管理局。1991年曾改为乡镇企业经济委员会,1995年复名。局内设办公室、生产计划股、财务审计股、管理股、人事教育股,下属县乡镇企业咨询服务所、乡镇企业培训中心两个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对全县乡镇企业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对企业发展、项目布局进行统一规划;对企业实行生产安全、财务管理、执法情况的监督;协调企业各方关系,确保良好环境;为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推进科技进步,促进企业发展。1995年被评为全省乡镇企业发展先进单位,1996年被评为全省科教工作先进单位。【桑植县粮食局】 始设于1951年4月,此前曾设县财粮科、粮食科。1955年,粮食局改名为粮食管理局,1969年1月至1970年9月更名为桑植县革命委员会粮油服务站,后改为桑植县革命委员会粮食局,1978年10月复称桑植县粮食局。1998年,按照国务院“四分开,一完善”粮食体制改革思路,全县成立粮食收储企业三个(澧源、瑞塔铺、陈家河三个粮食总站),附营企业5个(澧源、瑞塔铺、陈家河、凉水口和县粮油贸易公司),另加三厂(大米厂、饲料厂、油厂)。1999年推行粮食购销体制改革,扭转二十多年来全县粮食企业亏损局面,实现盈利,受到省粮食局嘉奖。2000年,按照国务院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要求,在全省率先推行“两个买断”,截至10月底止,共买断工龄职工337人,买断资产587万元。【桑植县地方税务局】 1994年9月挂牌成立,现有干部职工101人,下设六个职能科室、四个征收分局和一个稽查局。六年来组织地方各税逾亿元。1996年被省爱卫会评为“文明卫生单位”,1997年被省、市综治委员会授予“安全文明小区”,涌现出了省“十佳填票能手”、“税收征管能手”、“青年卫士”等优秀工作者。【桑植县国土管理局】 成立于1987年3月,系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全县土地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地籍管理股、建设用地股、法规监察股、国土区划股、测绘队,行政事业编制26名。1989年全县各乡镇成立国土管理所。1996年,设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4个,即:县国土区划办公室、县地产交易所、县土地评估所、县土地监察中队。1992年开展土地详查工作,其成果被国家土地管理局评为三等奖;1994年开展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后续工作成果被省国土管理局评为二等奖。【桑植县离退休干部管理局】 1984年2月成立,时称老干部工作局,1994年始称现名。现有工作人员14人,管理离休干部98人(其中老红军4人)、退休副处级以上干部65人。工作职责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离退休干部管理的方针政策;检查督促老干部两项待遇(政治、生活)的落实;组织开展老干部保健、医疗工作;开展“关心下一代”的有关工作;对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桑植县城镇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 县城镇建设管理的主要职能单位。前身为桑植县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1983年5月设立。1987年10月改名为桑植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办公室,隶属县建委领导,列事业单位。1993年9月明确为副科级机构,同年10月,更为现名,并成立了规划设计室、测绘队、园林办、乡建办等四个独立办事机构。具体担负全县38个乡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地形图测绘,园林规划。【桑植县建设工程管理局】 隶属县建委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84年11月成立,时称桑植县建筑管理站。1991年3月,改为桑植县建设工程管理站。1992年5月与桑植县质量监督站合并为桑植县建设工程管理质量监督站,1993年10月单设,1995年12月始称现名。内设办公室、市管股、企管股、安监站、计财股、行统办、造价办7个股室,干部、工人11人。主要职能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投标法》、《湖南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建设市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对建设工程安全施工及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桑植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县政府职能部门,归口县建委管理,全民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县城的环境卫生管理和各乡镇以及旅游风景点环境卫生的督查和指导工作。1995年5月定为副科级,事业编制60名。内设办公室、市容卫生股、财务股和市容卫生监察队。【桑植县交通警察大队】 成立于1987年,前身为车辆监理站。有干警24人,协管员23人,警车17辆,固定资产达1000多万元。【桑植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处理信访问题。1978年以前,桑植县无专门的信访机构,信访工作由县委办负责。1978年12月始设,时称桑植县信访科。1982年9月归口县委办管理。1994年9月改归县政府办管理,行政编制5名。桑植县曾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县。【桑植县住房改革和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简称房改房建办)】 原名桑植县房改办。1992年5月成立临时机构,1995年5月改为常设机构,同时下设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改正式起步。1996年2月增设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县公房物业管理中心和公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1月始称现名,核定行政事业编22名。主要负责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房、管理住房资金、开发审批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进行公房物业管理等工作,实现住房商品化,建立住房新制度。自1995年以来,多次被评为省房改先进单位;1996年率先在全省县级城市实行住房公积金电算化管理。【桑植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桑植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全县爱国卫生工作。1952年4月设立桑植县防疫委员会,1953年改为县爱国卫生委员会,1958年1月改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1966年5月以后,因“文革”停止活动。1970年2月设立桑植县革命委员会除害灭病领导小组。1974年7月,改设中共桑植县委除害灭病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办公室。1981年12月恢复设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隶属县卫生局。1994年10月从县卫生局分离出来,隶属县政府办统管。1997年,核定全额事业编4名。自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立后,对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性病、天花、霍乱、鼠疫等疾病开展了积极有效的防治,八十年代上述疾病消灭。1985年至2000年,对农村进行了全面的改水改厕工作,累计投资3983.5万元,建中、小型水厂10座,分散式改水2821处.152.5千人受益,改厕所31830个。【桑植县地质矿产管理局】 始建于1989年11月,前身为桑植县人民政府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1992年改为现名,事业单位,定编14名,其中行政拨款事业编7名,自收自支事业编7名。下设办公室、征收办、开发股、地质测绘队。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以下七项职能:《矿产资源法》的执法监督;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矿产开发管理;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监督管理地质环境及开发利用;地质勘查工作的行业管理和矿产储量审批;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1994年、1999年被评为全省地矿行政管理先进单位,1995年被评为全省矿业秩序清理整顿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矿业执法先进单位,其矿政工作经验被省厅向全省各矿管部门推荐。【桑植县人民政府财经贸易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负责综合管理工商、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粮食、商业、烟草、蔬菜、社商的工作部门。1955年5月县人民委员会设立财经办公室以来,该机构的名称和隶属关系几经变更,至1985年5月称县财贸委员会,1994年改称现名。1999年,该办被评为省财贸工作先进单位。【桑植县烟草生产管理办公室】1991年成立,核定行政编制3名,当时与县财办合署办公。1998年与财办分离,独立办公。该办的职能是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的烟叶生产。该办成立后,全县的烟叶生产规模从小到大,烟叶收购量从1990年的9000多担、1992年的4700多担,发展到1997年的103000多担;烟叶的内在品质曾被长沙卷烟厂确认为全省一档;烟农、烟草企业、国家税收收入不断增加,烟草生产现已基本形成全县的一个支柱产业。【桑植县人民政府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 1996年2月成立,主管全县重点工程的融资和外部关系协调工作。全额列支事业单位,设编2名。1997年8月内设贺龙水库维护开发服务中心,有自收自支事业编制3个。【桑植县公路管理局】 前身为桑植县公路管理站,隶属县交通局管辖。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公路法》;负责县乡公路的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为县乡公路建设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拖拉机和农用车辆的规费征收工作。内设办公室、计财股、养护股、工程股、机械股、路政股、拖拉机养路费征收办公室。【桑植县交通运输管理局】 前身为桑植县交通运输管理所,1996年更名,为专门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现有干部职工38人,内设行政办公室、财务室、运政办、维修办、法制办、水运管理办、客运组、外勤稽查组。主要从事客运、货运、装卸搬运、车辆维修和运输服务五大运输市场的管理工作。1998年被省授予“抗洪抢险先进集体”。【桑植县交通规费征稽所】 市交通局的下属业务部门。1994年1月成立,主管桑植县的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定编13名,分办公室、车购费征收办、征稽股、计财股等业务工作。曾被评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和省征稽局的先进单位。【桑植县移民办公室】 全称为江垭水库桑植县移民领导小组办公室,1992年组建,当时为临时机构,隶属县水电局。1995年改为常设机构,定编8名,事业单位,隶属县政府办。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江垭水库桑植库区的移民工作。江垭水库桑植库区涉及到5乡1镇21个村、57个村民小组,共有移民6460人。截至2000年底,共搬迁移民4681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已基本结束,移民工程、移民开发等工作进展顺利。1997年和1998年被评为全省移民工作先进单位。【桑植县史志办公室】 前身为1982年成立的中共桑植县委征史修志领导小组办公室,1984年分设党史办公室(县委系统)、县志办公室(政府系统)。1995年7月机构改革,党史办、县志办合并,始称现名,属县委系统,事业单位,从事党史征研和地方志编纂工作。1999年,编纂成新编《桑植县志》,并公开出版发行。先后出版发行的还有《桑植起义》、《往事追忆贺龙》、《虎穴龙腾》、《老区的足迹》等。此外还指导县直各部门编撰了一大批史志资料。1995-1996年度被评为全省党史系统先进集体。【桑植县档案局(馆)】 1956年始设桑植县档案馆,“文革”开始后,档案实行军管,业务活动停止。1973年9月恢复设立桑植县革命委员会档案馆。1980年5月成立桑植县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主管全县档案事业,对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1984年2月机构改革时实行局馆合一,为县委直属机构。1986年1月实行局、馆分设,列入政府编制序列。1994年10月机构改革局馆合一,内设办公室、法制教育股、业务股。馆内存有民国档案、革命历史档案及建国后全县乡以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42000多卷(册)。1994年12月县档案馆升为省二级档案馆。县档案局(馆)曾被评为“五五”、“六五”、“七五”、“九五”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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