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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古代社会制度文化研究——军事制度文化(二)

更新时间:2018-03-19 12:07:38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okzjj.com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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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土军制度

  从宋代开始,经元明至清初,中央王朝在土家族地区建立了一支由土家人组成的土军,把土军作为控制土家族地区以及为朝廷征战效力的重要武装力量。

  一、土军的形成及发展

  “土军”,又称“弓弩手”、  “义军”、  “土丁”等,以寨、栅、砦为单位,其首领由土家人担任并可以自由承袭,长期驻扎在汉族与土家族交界的辰州、沅州、施州等地。土军建制从宋代开始,元明时期获得发展与完善。改土归流后,土军建制被废除。

  (一)土军的形成与兴起

  宋王朝基于“以夷制夷”的民族政策及弥补驻守土家族地区兵力不足等政治意图,在土家族地区组建了一支土军。宋朝在土军驻扎的营地建立寨、栅、砦、堡,“寨置于险扼控御之处,设寨官,收土军,阅习武艺,以防盗贼”。寨、栅、砦、堡是土军的组织单位,栅、砦、堡归寨所属,以寨统军。土军首领由土酋担任,可以承袭。各地土军隶属于各州,统辖于湖北安抚使。宋朝设置土军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防范土家族地区人民的反抗,推行“以夷制夷”的民族政策。宋朝建立之初,不仅没有完成统一北方地区的任务,而且对南方地区的实际统治也十分有限。对于一个经济、军事力量都十分有限的中央政权,解决民族地区政治统治的唯一选择就是继续推行羁縻制度,即用同一少数民族的一部分抑制、制约另一部分;用一个少数民族去抑制、制约另一个少数民族。招募一部分土家族人组成地方武装力量,防范本地区可能发生的动乱,正是秦汉以来羁縻政策的继续沿用。

  其次,招募士兵以充实政府在南方的兵力,是土军设置的直接原因。宋朝建立之初,把主要的兵力布置在北方,而驻扎在包括土家族地区在内的南方的兵力十分有限,为弥补朝廷兵源的不足,招募当地人人伍,成为权宜之策。另外,在南方民族地区的朝廷驻军多为北方人,既不熟悉南方的地形,也不适应南方的气候,“南方暑热,溪谷毒疠,不能逾岭,以中国人戍守,则十不当一”。若招募当地少数民族为兵,则可以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故古者以蛮夷攻蛮夷,则强弱相当,是以滨塞之民招募为用,辟旷土以食之,厚赏格以激之,驰射格斗,是其素所蓄积,省县官之费,减转饷之劳。多纵间谍,以重赂诱其大姓,使之攻南,比用华人,其利十倍”。鉴于此,“施州、黔中置义军土丁,防守边徼,此本朝控制之要也”。

  最后,土军的设置也与南宋政府抗击蒙古政权的战略考虑有关。土家族聚居区,是中原进入西南的必经之道,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施州外蔽夔峡,内绕溪山,道至险阻,蛮獠错杂,自巴蜀而瞰荆楚者,恒以此为出奇之道。”南宋政权为防止日益强大的蒙古军队的南下,重视西南地区的兵力部署,在襄阳等地驻有重兵,在与土家族地区接壤的秭归、松滋等地也布置不少兵力。因此,在土家族地区建立一支勇敢善战的土军,可以适当增强宋军抵御蒙古军队南下的整体实力。

  (二)土军的发展与壮大

  元明时期,土家族地区的土军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与壮大,不仅土军的数量有大幅度增加,而且土军的战斗能力有显著提高。无论就数量而言,还是从质量上看,土家族地区的土军都是一支不可小视的军事力量。

  土军的发展与壮大首先表现在土军数量的增加、队伍的壮大。有明一代,明朝中央授命土家地区的土司可以任意征调土家人入伍为兵,导致土军征调的数量急剧上升,少则数千,多则上万甚至数万。例如,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平播州土司杨应龙反叛时,兵分八路,川师四路,黔师三路,楚师一路,“每路兵三万,官兵三之,土兵七之”。由此可见,明代土军的规模之大。平定播州杨应龙叛乱的主将李化龙在其《平播全书》卷八“行施南通调施州兵”云,调用“计开施州卫各土司兵施南宣抚司土兵三千名,容美宣抚司土兵二千名,龙潭安抚司士兵五百名,散毛宣抚司土兵一千名,大旺安抚司土兵五百名,忠峒安抚司土兵五百名,忠孝安抚司土兵五百名”。此次共征调土家族土军8000人之多。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兵科给事中周希令上言,“敢战无若土兵,在四川播川可得二万,酉阳、石硅可得一万,在湖广永顺可得四万,近日水西、永宁相构,何不使其立功自赎”。于是,土家族地区的各土司纷纷赴调,“往往私倍于在官之数,如调三千辄以六千至,调兵五千辄以万人至”。

  土军的发展与壮大还表现在土军的战斗素质提高、作战能力增强。在土家族地区,永顺土司的土军实力最强,深受朝廷的青睐,“永保诸宣慰,世席富强,每遇征战,辄愿兵荷戈前驱,国家亦赖以挞伐,故永、保兵号为琥雄”。明嘉庆年间,倭患深重,朝廷官军将领昏庸,土兵贪生怕死,官军战斗力极差,无法抵御倭寇的不断骚扰,东南海疆岌岌可危。情急之下,明廷朝野上下力举调永顺、保靖宣慰司率土军开赴抗倭前线,多次击溃进犯的倭寇,先后取得几次大的胜利。土家族土军在东南沿海抗击倭寇的战场上,屡建奇功,直至肃清倭患,成为声名鹊起的抗倭劲旅,被誉为“东南战功第一”。这些事例足以说明,土家族地区土军有极强的作战能力。

  二、土军的军事活动

  作为封建王朝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在土家族地区的土军受朝廷的控制与征调,参加了一系列由王朝中央王朝组织的军事活动。其基本的职责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内,镇压本地区或其他地区的少数民族起义及农民起义;其二,对外,响应中央王朝的征调,配合朝廷官兵抵抗外敌侵略。

  (一)参与王朝组织的镇压少数民族起义的军事活动

  宋代,宋廷多次调遣土军镇压土家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起义。例如,宋真宗咸平三至五年(1000-1002年),施州地区少数民族反宋,“施州生蛮掠汉口四百余人”。为平息叛乱,宋廷派“高州义军首领田承进率土兵与官兵合作进剿”,施州蛮被打败。又如,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辰州、沅州等地的瑶族人民发动了大规模的反宋起义,宋廷在当地的统治受到极大的威胁,为平息反抗,宋廷在调来大量朝廷官兵镇压的同时,“相度招募施、黔州土丁,致讨辰、沅山瑶”。同年,土军又参与镇压泸州等地少数民族的起义。“施黔比近蛮,子弟精悍,用木弩药箭,战斗矫捷,朝廷尝团结为忠义军。其后,泸州、澈州、石泉蛮叛,皆获其用。”

  有明一代,明廷以土兵为战争工具,“以蛮攻蛮”,镇压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起义。例如,嘉靖十九年(1540年),五寨司苗民侯答保等反抗,永、保土司以土兵千人镇压之;同年,永顺土司“抚定”苗寨十一,永、保土司入腊尔山“斩获”苗首38人。二十一年(1542年),永、保土司进剿竿子坪,龙母叟等苗民反抗。二十三年(1544年),永顺土司彭宗舜等镇压腊尔山、雷公山地区苗民反抗,“斩首七百七十有奇”。

  (二)参与王朝组织的镇压汉族农民及土司反叛的军事活动

  北宋中后期,四川青城县农民王小波发动反宋起义,接着,李顺叛蜀,北宋王朝在四川的统治受到极大威胁,于是,派常思德率军前往镇压,并命令“近州土军”协同参战。在土军的配合下,宋军大势向农民起义军进攻,“杀贼徒三千人于梁山”,农民军受到极大损失。王小波、李顺主力受挫后,李顺率起义军余部转战川东地区。宋军重新招集土军参加镇压进入川东的李顺余部,李顺义军再次受挫,其余部由张余率领转入鄂西地区。鄂西土军奉命阻击张余义军,  “贼攻施州,指挥使黄希逊走之”,张余农民军被彻底歼灭。

  绍兴七年(1137年)六月,荆湖地区爆发农民起义。“荆湖自靖康以来,盗贼盘踞,澧州所属尤甚。”辰、沅各州土军奉命参加镇压起义军。“慈利县向思胜,素号溪峒归明,保境息民。使贼党无所剽掠,思胜竟杀湖贼雷德进,令官军招抚刘智等,而彭永健、永政、永全、永胜及思共献助官军,招抚四十余寨,全力效忠,宜加思赏。”

  明弘治十一年(1498年),贵州普安州土判官隆畅妻米鲁,与营长阿保及歹儿等聚众反明,自称“无敌大王”。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拥众万余,改打屯田卫所明军,俘统兵镇守太监杨友,击杀按察使刘福、都指挥使李宗武等多人。明朝派提督军务尚书王轼调官军、土军数万,分八路进攻。土家族地区永顺、保靖、西阳等土司均率土军加入其中,“弘治十四年,调酉阳兵五千协剿贵州贼米鲁”,保靖土司因“方听调,免明年朝觐”,永顺土司亦“从征有功”。此后,土家地区的土军还参与了一些镇压其他土司叛乱的军事活动。

  (三)参与王朝组织的抵御外敌侵略的军事活动

  南宋晚期,宋王朝面对蒙古军队的南下,加强了在四川及土家族地区的驻军,“三年,谍报大元兵大举临江,珙策必道施、黔以湖湘,请粟十万石以给军饷,以三千人屯峡州……以精兵十千驻松滋,为其声援。大元兵自随寇江。珙密令刘全拒敌”,同时调土军抵御蒙古军的进攻。宋理宗景定元年(1260年),蒙古军攻打施州,土军与蒙古军发生激战,最后施州城被攻破,“施州道正乡的向辰仍不屈服,壮烈牺牲于施州城”。

  有明一代,土家族土兵多次参加抗倭战争,为抵御外来侵略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留下了无数可歌可泣的故事,表现出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随着倭寇侵扰日重,土兵奉召投入抗倭战争,永顺土司翼南的祖父彭明辅和容美土司田九霄的父亲田世爵皆年逾八旬,亦不辞劳苦,随军出征,指挥战斗。在战斗中,土兵冲锋陷阵,前仆后继,英勇杀敌,不少将士如彭翅、田丰等还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种为祖国捐躯勇于反抗外来侵略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土家族土兵能够取得抗倭斗争胜利的根本原因。

  三、土军的衰亡

  乾隆二十五年(1761年)清朝廷完成了对土家族地区的“改土归流”,清王朝采取置流官、戍兵、编户籍、立保甲等措施,推行与汉族地区相同的赋税制度,设立与汉族地区相同的地方政权机构——府县组织,打破了原土司割据一方、各自为政的局面,结束了土司制度对土家族地区长达八百余年的统治。与此相联系,土家族地区的土军逐渐走向衰亡,最终被清王朝的驻军所取代。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土家族地区土军衰亡的具体原因。

  (一)清王朝集权力量的增强,以及地方管理的强化,使土军这一武装力量体制丧失了存在的政治基础

  清朝前期,统治者励精图治,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中央集权,逐步建立起强大的军事力量和军事控制网络,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力量,平定三藩,收复台湾,使国力达到了鼎盛时期。

  “改土归流”后,鄂西原19个土司辖区中除容美土司设鹤峰州外,其余18个土司原辖区都统一归属思南府,辖恩施、宣恩、利川、咸丰、来凤、建始6县;在湘西没立永顺府,辖永顺、保靖、龙山、桑植4县和古丈厅;在贵州和四川立酉阳直隶厅、石柱直隶厅及秀山、黔江、彭水、松桃等县。土家族地区地方政权机构改制的完成,意味着土家族地区被纳入政治一体化的统治之中,也意味着清廷对南方民族地区统治的强化。在清王朝实行全国一体化统治的时代背景下,土军作为一支地方辅助军队,逐渐丧失其存在的实际意义。

  (二)废除土军也是适应民族关系调整的需要

  土军的设置,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土司制度的附属物,也是土司制度得以长期保存的重要政策资源之一。清朝建立之初,清廷就清醒地认识到,土军建制已成为发展与改善民族关系的一大障碍,一方面,朝廷以之为隐患,时思革除;另一方面,土司辖区内的人民纷纷告官,“迫切呼号,皆日改土”,要求废除土司,废除土军。“湖南桑植、保靖二土司肆虐一方,汉土苗民均受荼毒,土人不时拥人内地,迫切呼号,皆愿改土归流”。

  (三)清王朝对“生苗”地区的开辟,使土军失去了其存在的直接依据

  土军作为封建王朝“以蛮制蛮”的武装力量,长期被用于控制苗族地区,所谓“明代土司最重,盖借以防苗也”,“永顺约束镇苗,保靖约束竿苗,每岁俱有担承认结到部”。清初,朝廷在湘西设协驻兵,苗民仍归永顺、保靖及五寨、竿子坪等土司“担承”,苗民与土司及周边汉族地主之间的矛盾尖锐,苗民主动呈请“改土归流”。于是,清政府决定对“生苗”地区进行开辟,从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到雍正八年(1730年),采取了以武力进剿为主,先剿后抚的方针,完成了对湘西“生苗”地区的开辟,设立乾州凤凰、永绥三厅。同时,从雍正六年(1728年)至十一年(1733年),清王朝对贵州境内的“生苗”地区进行开辟,先后在贵州苗区设置八寨、丹江、清江、古州、都江、台拱六厅,又称“新疆六厅”。

  于是,随着改土归流的完成,土军也随之退出历史舞台。土家族地区的土军被废除后,清王朝变革了这一地区的军事组织体制。雍正十三年(1735年),在施州地区设置施南协,辖左右二营,设副将一员,中营都司佥事一员;左营设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千总四员,额外外委三员;右营设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五员,外委千把总五员,额外外委二员,分驻各地,额兵1477名,驻军直接驻守在原土司署地,以防止土司残余势力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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