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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古代社会制度文化研究——婚姻制度文化(一)

更新时间:2018-03-19 12:07:36 来源:www.okzjj.com 编辑:okzjj.com 已被浏览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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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婚姻制度文化

  婚姻家庭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社会形式。与其他民族一样,土家族的婚姻形式也经历了从群婚到对偶婚、再到专偶婚的演变过程。由于民族文化传统与所处地理环境的不同,土家族婚姻家庭的发展过程呈现出一定的独特性与差异性,表现出本民族特有的婚姻家庭文化。

  第一节 婚姻形式

  婚姻是民族共同体生息繁衍的本源。任何一个民族在其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必然会产生本民族独有的婚姻制度及婚姻习俗。“我们的猿类祖先是一种社会化的动物。人,一切动物中最社会化的动物,显然不可能从一种非社会化的最近的祖先发展而来。”在土家族传统社会,其婚姻经历了群婚、对偶婚和专偶婚三种形式,“这三种婚姻形式大体上与人类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相适应。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在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之间,插入了男子对女奴隶的统治和多妻制”。

  一、土家族最早的婚姻形态

  在没有出现个体家庭的原始社会,兄妹婚是土家族最早的婚姻形态。与其他民族一样,土家族在历史上也经历了血缘婚这一原始的婚姻形态,其表现形式便是兄妹婚。土家族聚居区流传的一些神话传说及神话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提供了兄妹成婚的历史信息。例如,《摆手歌》就描述了兄妹克服血亲禁忌而成婚的过程。“补所”与“雍尼”本是兄妹关系,在天神墨贴巴涨起滔天洪水惩罚人类时,他们因对雷神有恩,受到雷神的保护而幸存下来。因地上的人全部被淹死,兄妹为繁衍人类,只得血亲结婚。在主管婚姻的神灵士义图介多方撮合下,兄妹二人又经历了滚石磨、烧烟、追逐三个过程的考验,于是,顺应天意而结婚。①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民间传说,也记录了土家族兄妹成婚的历史信息。例如,渝东南地区流传的《马桑树的变迁和百家姓的由来》中说:远古时期,马桑树长得齐天高,一只猴子顺着马桑树爬上天庭,去了禁地,被捉去见玉皇大帝。它因害怕受罚,谎说下界天干,上天求雨。玉皇大帝信以为真,倾金盆之水往下一倒,结果,人间洪水涨得比天高。这时,一个葫芦漂进南天门,里边坐着罗爷罗娘兄妹俩,他俩也被巡天卫士捉去见玉皇大帝。在他们诉说了下界洪水泛滥的情况之后,玉皇大帝派李古老治了洪水。可是,世上已经没有了人烟,玉皇大帝又命罗爷罗娘兄妹俩重返人间,繁衍人类。罗爷罗娘回到地面后,罗神娘娘说:“亲兄妹,怎么能成亲呢?”她拒绝与哥哥成亲。土地公公便出面撮合,叫他们一个拿磨盘在东山上往下掀,一个拿磨底在西山上往下掀,如果磨盘磨底合在一起,就可以成亲。二人应允了,果然磨盘磨底合在了一起。但是,罗神娘娘仍然不答应成亲。土地公公又叫他俩劈竹子,一个从竹头劈过去,一个从竹巅劈过去,如果两个刀口合在一起,就可以成亲。他俩一劈,果然两个刀口相合,罗神娘娘还是不答应成亲。土地公公又叫他俩种葫芦,一个种在东山,一个种在西山,如果两棵葫芦的藤缠在一起,就必须成亲。他俩种下的葫芦长起来了,两根藤果然紧紧地缠在了一起,罗神娘娘还是不同意成亲。土地公公又叫他俩绕着古王界朝同一方向转,如果两个人相遇,便成亲。他俩绕着古王界转了七圈,转得不知东西南北了,土地公公便叫罗神爷爷回过头去转,结果,二人碰在了一起,罗神娘娘再也无话可说,二人就在合欢树下成了亲。成亲百日之后,罗神娘娘生下了一串葡萄。二人抱着葡萄出去扔,摘一颗扔一颗,结果,扔一颗出去就变成了一个人。扔在棚上变成的人就姓彭,扔在田里变成的人就姓田,扔在李树下变成的人就姓李……这就是百家姓的由来。

  兄妹结婚是人类历史上最原始的婚姻形态之一,它主要产生和存在于考古学分期上的旧石器时代和人类学分期上的直立人时期;对于土家族而言,它主要存在于与“元谋人”同时代的“建始人”时期,是人类远古时期幼稚文化在婚姻方面的表现。兄妹成亲这一历史现象,集中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土家族曾经历了血缘婚的婚姻阶段;二是,这一婚姻形态的婚配原则依然是家族内婚制。在兄妹成亲的时代,婚姻形式表现为不同婚姻集团的存在,而婚姻集团又基本上是按辈分来组成与划分的,“在家庭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与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的夫妻圈子”。土家族特有的兄妹结婚正是血缘婚姻的表现形式之一。

  二、土家族的氏族内婚制

  同姓为婚,是土家族历史上曾经出现的一种婚姻形态,它排斥了同胞兄妹之间的性关系,是发生在叔伯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不同辈分的男女之间的一种婚姻关系。这是土家族婚姻制度的一大进步,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如果说家庭组织上的第一个进步在于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相互的性交关系,那么,第二个进步就在于对姊妹和兄弟也排除了这种关系。”

  在土司时期的鄂西土家族地区,土家族的婚娶不禁同姓的现象,在历史上是十分盛行的。其形成原因主要在两方面:一是,土家族地区的强宗大姓大都聚族而居,与外姓接触的机会较少,这种封闭的居住环境是造成同姓互为婚姻的主要原因;二是,土家族聚居区长期受特殊的内婚婚配观念的影响。支配同姓为婚的观念是“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同德同心同志则可以组成一个稳定的家庭。土家族同姓为婚的婚姻形式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一是,五服以内的堂兄姊妹之间的通婚;二是,五服以外的同姓通婚;三是,同宗或不同宗的同姓通婚。

  土家族同姓为婚的婚姻形态蕴含着对偶婚的文化内涵,是由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一种中间形式,它从血缘关系及家庭结构方面为一夫一妻的出现准备了条件。这种婚姻形式的存在,可以从长阳土家族《田氏族谱》记载中找到佐证,“在三个支系的七代男性子嗣中,配偶为同姓的分别占百分之六十、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六十六”。除此之外,一些史籍和地方志中还有许多“同姓为婚”的记载,如《永顺府志》载有“同姓为婚,嫁娶背负”的风俗;《保靖县志》也载有:“同姓为婚,婚嫁不用轿,背负新人。”又如,容美宣慰使田氏家族,其同姓为婚就较为典型:宣慰使田玄娶忠宣抚使田氏之女为妻;田玄之女再返嫁给忠宣抚使田桂芳为妻;田玄长子田霈霖之妻称为“元配田氏”,田玄次子田既霖之妻称为田夫人;田既霖之女田氏再嫁给忠田桂芳之子田雨公。

  从上表可以看出,容美田氏与忠田氏几乎世代为婚,结成一个稳定的田氏互婚集团。由土司时期土家族保持的同姓为婚的婚俗,我们可以推断:在原始氏族社会晚期,土家族已建立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制家庭;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群婚制已经让位于以男性为氏族祖先的对偶婚制。

  “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意义的失败”,这标志着夫权制时代的到来,妇女“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男性对女性的奴役,是同阶级对立同时发生的,它为阶级社会出现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奠定了基础。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肯定了父权制家庭的作用,他指出,这是社会发展的一个伟大的进步,“尽管这种进步是相对的,因为一些人的幸福和发展,是通过另一些人的痛苦和受压抑而实现的”。

  三、土家族的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婚姻,是婚姻发展史上比较完备的婚姻制度,是人类在总结以往各类婚姻形态后所作出的正确抉择。私有观念及私有制的出现促成了一夫一妻制的产生,并使一夫一妻制成为阶级社会的主要婚姻形式。这种婚姻形态的表现形式是男娶女嫁,妻子随丈夫居住,子女从父姓,而且享有财产继承权。一夫一妻制是婚姻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它是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的,其明显的目的就是生育确凿无疑的出自一定父亲的子女;而确定出自一定的父亲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一夫一妻制家庭和对偶婚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婚姻关系要坚固得多,这种关系现在已经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了”。

  封建王朝在土家族地区推行羁縻制度之后,一夫一妻制便成为这一地区的主流婚姻制度。当然,土司作为地方统治者,妻妾成群的婚制被视为天经地义,并得到法律及礼制的保护和确认,但是,普通平民的一夫多妻及一夫一妻多妾制则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因此,一夫一妻制是土家族地区婚姻缔结最普遍的形式。

  在土家族地区,一夫一妻制婚姻的缔结是通过举行婚礼与成年冠礼来确认的。夫妻关系是一种社会性的契约关系,又是男女两性成熟后需要进行公开结合最为常见的法律形式。作为男女两性成熟的标志,需要举行由土老司主持的成年冠礼。举行了成年冠礼,就意味着男、女已进入了成年,可以在社会上单独交往,可以成家立业。土家族是将成年冠礼和婚礼一并举行的,并且极为隆重。“古冠婚为二事,长邑则合而为一。于嫁娶前一二日,女家束发合笄,日‘上头’。……男家命字,亲友合钱为金匾,鼓乐导送,登堂称贺,日‘贺号’,不谓字也。”

  男子冠礼,通常安排在发轿前一天举行。新郎穿上新衣新裤新鞋,包上新头布包,先举行祭祖仪式,再摆酒宴,由九个“黄花崽”(未婚小伙子)陪侍,祝酒道贺。冠礼仪式开始时,必须先行昭告礼,由主礼生致词,礼词毕,乐队鸣金三响,再由礼赞生致赞词,赞词毕,再由引礼生引金鼓、八仙于堂上,绕堂三周。之后,诸生各手持香一炷,绕堂并奏乐章,一唱众和,迭唱三章。引礼生引新郎出位,整冠洁服,至浣洗所,酌水授中,与新郎洗浴。浣洗后,引礼生引导新郎,依次至所设之处所,进行礼拜,每至一所,礼赞生必致赞词。将所设各所叩见完毕,引礼生引新郎至祖先牌位前,叩拜祖先,叩拜毕,引礼生引新郎至加冠所加冠。加冠,要加三次,每次皆有礼赞。加冠毕,诗歌生唱《关睢》诗,众人表示祝贺,席间宾客纷纷向新郎祝酒。

  女子冠礼,一般安排在出嫁前一天举行。先把堂屋神龛上的香烛点燃,出嫁姑娘在两位兄嫂的搀扶下,于堂前行拜祖先,叩拜毕,搀扶的两位兄嫂给出嫁姑娘“上头”、“开脸”,梳妆打扮成妇女的装束,表示成年了。所谓“上头”,就是将做姑娘时留的发辫,梳成妇女“粑粑髻子”,别上银簪,插上红花。所谓“开脸”,就是用男家送来的红头绳,在出嫁姑娘眉额上绞三下,眉梢绞三下,后颈绞三下,然后,用男家送来的熟鸡蛋,在脸上滚三下,谓之“开脸”。“上头”、“开脸”仪式完毕,就意味着新娘告别了姑娘时期,正式成为男家的媳妇了。

  土家族的婚礼与成年冠礼一并举行,它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它宣告了土家族青年男女已取得婚配的社会许可,冠礼仪式是他们走向成年的一个标志;另一方面,严格的礼仪程序告诉他们即将承担的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同时,也表明了他们的夫妻关系获得了社会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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